本报讯 (见习记者 姜明明)今年全市高校毕业生首批就业见习岗位日前公布,共有57家用人单位提供1492个见习岗位,目前开始接受毕业生报名。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的。
我市就业见习政策主要面向有见习需求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一般为3个月至12个月。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每月由见习单位提供不低于城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生活补贴,市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目前,我市市本级见习岗位的生活补贴不低于每人每月1692元,其中市财政补助700元。县(市)区可参照市本级标准制定补助标准,用人单位还须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按照我市有关规定,人社部门为见习人员提供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为参加见习的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见习期间或期满后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的毕业生,可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见习时间可作为工龄计算。
见习期满未被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可继续享受政府提供的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对有创业愿望的见习人员,有关部门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此外,就业见习人员参加党政机关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其见习时间可认定为基层工作经历。
即日起,需要见习岗位的毕业生可携带洛阳市高校毕业生见习申请表和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原件(其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只提供在校证明或学生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到市人才服务中心13号窗口进行资格审查,凭审核合格后的洛阳市高校毕业生见习申请表到见习单位报名。具体岗位名单详见洛阳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