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自豪)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环节工作安排,市、县机关及直属单位和市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基层党组织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昨日上午,我市召开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
市委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专门选取偃师市岳滩镇岳滩村党支部、栾川县冷水镇冷水沟村党支部、洛阳金诺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等6个基层党组织作为试点,以点带面,指导全市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按照部署,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在8月中旬完成。
会议强调,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落实“一把手”抓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在对党员现实表现等情况排查了解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具体方案,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专题培训,派人参加下级单位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加强点对点、面对面指导。县、乡党委班子成员至少要参加1个基层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已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领导干部可不参加民主测评。对矛盾复杂、活动难开展的村(社区),县、乡“一把手”要主动担责、驻地指导。对机关事业单位、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要根据基层党组织行业类型和党员群体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对年老体弱党员可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外出流动党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参加流入地或流出地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少数软弱涣散、问题较多、依靠自身力量无法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首先要抓好整顿转化,然后开展相关工作。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田金钢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