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起,我市63名公交安全员上岗,分布全市20余个主要公交站点值勤,劝导乘客不携带“三品”上车。10余天来,他们取得了大多数乘客的理解和配合,并且已经阻挡了两起违禁品上车。(详见昨日本报06版报道)
笔者忍不住为之叫好,公交安全员就是要真“应用”,莫“应景”!
和外地一些城市一样,洛阳此次设置公交安全员,是因为近期多个城市发生公交车纵火案件和起火事件,公共交通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公安部紧急部署进一步加强地铁公交安全保卫工作,要求在每列地铁列车、每辆公交车上配备安全员——洛阳行动够快!
众所周知,公共交通具有脆弱性,特别是早晚高峰时期,交通流量往往处于饱和状态,一旦出了事,人员疏散和救援比较困难,往往造成群死群伤的惨烈后果,社会影响也极其恶劣。设置公交安全员,把易燃易爆物品阻挡在“防火墙”之外,实属必要。
然而,公交安全员制度在各地运转初期,都遇到过一些质疑,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福州市自7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实行公交安全员制度,但仅仅过了一周,就出现了安全员因玩手机、看车载电视、占着位子睡大觉而被开除的情况。人们因此担心公交安全员只是为了“应景”,久而久之就会沦为“稻草人”。
这样的担心,对洛阳是很好的提醒。从报道中看,洛阳现有的公交安全员都是“兼职”,是从各分公司抽调来的,经防恐培训后利用业余时间义务上岗,就连一些公交安全员自己都表示,“时间一长,可能会有倦怠情绪”。
那么,如何才能让公交安全员克服“应景思维”,保持“应用常态”?如何让这一制度覆盖面更广、持久“生效”?一方面,要加大人力和资金投入力度,做好公交安全员队伍的人力补充、岗位培训、绩效考核和后勤保障,另一方面,社会公众应给予公交安全员更多的理解和配合,构建好公共交通工具的“泛安保”体系。
著名的“墨菲法则”表明:如果事情有变坏的可能,不管可能性多小,最坏的结果一定会发生。唯有把生命至上的理念“应用”到日常每一个环节,投入更大的安全成本排除一切“变坏的可能”,我们才能把损失与痛苦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