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临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日前开通了公款送月饼等“四风”问题举报窗,并将每周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件。(详见本报8月12日07版报道)
消息一出,几个朋友在一起议论,其中一位调侃说:“今年中秋节回老家又得自己买月饼了。”
朋友在一个不大不小的单位里做一个不大不小的官。单位不大,管的事多;官不大,但有实权。前些年的中秋节,总会有人带着月饼到他家里“坐坐”。
“去年就没有了。”朋友说,去年中秋节回老家,他到超市买了好几斤月饼。
“不过,月饼还是自己买着吃好。”朋友说。为什么?道理再简单不过。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非亲非故,人家凭啥买昂贵的月饼到你家里“坐坐”?说白了,送的是月饼,投资的是感情,觊觎的是权力。在不断增长的“投资”和“觊觎”下,“权力寻租”“利益交换”等将不可避免地发生,当然,党风政风败坏和违法乱纪行为被“拍住”的危险也如影随形。
笔者非常理解朋友的释然。不“吃”不“拿”,就不“短”不“软”,不“短”不“软”,就能“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地”,为人就能清正廉洁,做事就能公正公平,这正是“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的题中之义,正是我们反“四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初衷。
“月饼还是自己买着吃好”,这个心得体会,应当成为那些热衷于公款送礼的单位和个人的“当头棒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