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乞讨人员是需要关爱的弱势群体,如何更好地对他们实施救助,我市一直在努力探索。近年,汝阳县构建县、乡、村三级救助网络,“汝阳模式”为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提供了借鉴。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将在全市推广这一模式,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全方面、全时制、无缝隙救助。
1 三级救助网络实现全覆盖
市民政局日前下发《关于推广“汝阳模式”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网络建设的通知》。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与分块负责的原则,整合资源,科学调配管理力量,城乡联动,部门互动,形成多部门联动机制,变“被动求助”为“主动救助”,完善救助制度,创新救助方式。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要求,全市各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分别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县(市)设立救助管理站,乡镇(街道)设立救助管理所,村(社区)设立救助服务点。此外,在城市重点街区设立求助点、流动救助车、救助引导牌等,形成以市、县(市)区两级救助管理站为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临时救助点为补充的救助网络。
今年年底前,各县(市)要建成县、乡、村三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网络,城市区要建成1个至2个临时救助点。
2 边缘性流浪乞讨群体将建档入网
在流浪乞讨人员中,有一部分属于精神病、智障等边缘性流浪乞讨者,对于此类群体,我市将为其建档入网,通过信息比对等措施进行救助和帮扶。
该负责人介绍,我市将对边缘性流浪群体的个人基本信息、图片信息和监护人信息逐人进行采集,建立纸质及电子档案一式三份,分别由村(社区)救助服务点、乡镇救助管理所、县救助管理站留存。同时,县级救助管理站根据辖区边缘性群体信息,将流浪情况分类整理,按照精神病、智障、孤儿、单亲、留守儿童等建立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信息比对平台。该平台实行县乡微机联网,信息共享并及时更新。
在解决边缘性流浪群体生活困难的同时,我市还将对此类人员进行分类帮扶:对无劳动能力且法定监护人无抚养、扶养、赡养能力的老人、儿童、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因病、灾和突发事故引起生活特别困难的进行临时救助;对具有劳动能力者,由乡(镇)、村(社区)适当安排公益性岗位。
本报首席记者 李三旺
救助机构体现“宾至如归”
三级救助机构将有什么样的设施,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会得到什么样的服务?
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各级救助机构都要按要求完善基本救助设施,让流浪乞讨人员有“宾至如归”之感。
县(市)救助管理站
“四有”:有办公场所,有临时安置房,有救治医疗点,有救助办公用具。设办公室、值班室、心理咨询室,保证救助工作正常开展。
1.临时安置房:床位不少于10张,每间安置房设有卫生间、冷暖空调和太阳能热水洗浴设施。
2.救治医疗点:配备摄像机、照相机、电脑、救助用车等设备。
乡镇(街道)救助管理所
利用敬老院资源,解决临时安置人员的吃住、管护和安全问题;必须有办公室、临时安置房和救助必备设施。
1.临时安置房:床位不少于4张,安排在一楼,每间房安排2张床;床上用品齐全,配备脸盆、毛巾、香皂、临时换洗衣服、食品等日常必备用品。
2.各乡(镇)必须在主要街道显要位置和救助管理所附近路口设置引导牌,注明救助管理所位置、救助热线电话等内容。
村(社区)救助服务点
均在村委(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建立,做到有办公室、有引导牌等基本救助办公设施,保证正常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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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汝阳模式”
近年,汝阳县积极探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措施,构建了以县救助管理站为基础、乡镇救助管理所为依托、村(社区)救助服务点为支撑的三级救助服务网,并创新性地将乡救助所设置在乡镇敬老院,实现了救助组织网络化。
该县还结合县城、农村流浪乞讨人员流入流出的不同特点,建立了城区求助网、救助群体信息网、爱心监护网和流浪乞讨人员关怀帮扶机制。其中,救助群体信息网数据库信息覆盖全县14个乡(镇)220个村(社区)以及周边地区。
2013年9月,民政部调研组对汝阳县流浪救助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并在《民政信息参考》刊发推广。同年11月,全省流浪救助工作现场会在汝阳县召开。随后,汝阳县作为全国唯一县级代表应邀参加第八届全国救助管理站站长工作经验交流会,其经验被称为“汝阳模式”。
(李三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