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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政策实施后,对全国各地市场主体的发展带来诸多影响。昨日,市工商局公布的3月至7月我市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分析报告显示,今年3月1日至7月31日,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8526户,同比增长7.77%。其中,新注册各类企业7203户,同比增长101.48%。
1 企业数量激增,认缴注册资本理性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3月1日至7月31日,全市市场主体和资本总额均明显增多。(见图表)
据媒体报道,我国有关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政策实施后,一些地方公司类企业出现了认缴注册资本畸低或畸高现象,既有人注册“一元公司”,也有人认缴注册资本额高达170亿元的有限公司。
对此,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实施后,我市新注册公司类企业中并未出现类似情况。在目前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中,认缴注册资本最低的为0.2万元,最高的是洛阳民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亿元。该公司由100家民营企业组成的市民营企业家联合会控股99%,属于一个特例。
2 注册企业门槛降低,不少个体户受益
改革政策实施后,投资人注册企业的门槛大幅降低,一些原本准备干个体的投资者和一些有一定资金积累的个体工商户,转而投资成立企业。统计数据显示,从今年3月1日至7月31日,全市新增个体工商户20872户,同比下降6.84%。
洛龙区居民姚加君就是此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受益者。姚加君从2012年11月开始在洛龙区白马寺镇枣园村经营淀粉制品加工生意,今年6月30日,她成功登记注册了洛阳小不点食品有限公司,认缴资本100万元。
“过去可不敢想自己能注册一家公司,今年赶上好政策,我也能放心发展壮大生意了。”姚加君说,在市场竞争过程中,个体工商户的名头使自己的事业发展受限不少,一些意向合作商只愿意和有实力的公司合作,不愿和个体工商户做生意。现在自己成功注册公司,跟大客户谈生意时更有底气。
同样出现下降的,还有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统计数据显示,从今年3月1日至7月31日,全市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451户,同比下降7.96%。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分析,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相对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的业务范围较窄,同时此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容比较少,因此对这一类市场主体数量增长刺激性不大。
3 对“认缴制”理解错误需纠正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我国此次对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改革力度较大,导致部分投资者对相关政策的理解存在一些误区。例如,有投资者认为,按照现行制度,在登记注册企业时股东们不用出钱,注册资本想认缴多少就认缴多少,这种想法是不可取的。
该负责人说,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注册资本登记实行认缴登记制度后,除已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外,企业设立登记、变更注册资本无须提交验资证明。不过,不用验资并不代表股东不用出资。实际上,股东在企业成立之后必须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资本缴纳时间、金额与方式等,及时足额缴纳出资。
也有投资者认为,只要承诺在公司成立百年后再实缴注册资本,在有生之年就没有实缴出资义务,这种想法同样是错误的。
在通常情况下,股东们按照公司章程中约定的出资金额、方式与时间履行出资义务,在承诺的实缴出资期限到来之前,股东没有义务提前履行出资义务。不过,如果一家公司或企业进入清算程序以后,股东承诺的实缴出资期限虽然还未届满,但该股东的出资义务将被视为提前到期,必须履行出资义务。
本报记者 王蕾 通讯员 张晓光 赵梅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