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佳 通讯员 徐伊歌)昨日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2015年度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开始申报。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是指按照一定的种植或养殖标准组织生产和管理,其产品达到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并对周边地区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农业生产区域。示范区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2005年起,我市开始省级、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申报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6个,涉及洛阳牡丹、洛阳烟叶、偃师小麦、孟津葡萄、洛宁苹果、嵩县柴胡等,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共有36个。
根据规定,2015年度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申报数量为25个左右,每个省辖市质监部门可申报1个至2个项目。符合条件的示范区,可在9月10日前向所在的县(市)区质监部门提出申请,市质监部门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上报。
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个申报类型
类型一:以农业产业化集群、高标准粮田建设、美丽乡村建设、都市生态农业发展为重点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
类型二:以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拉长产业链条、增强带动能力为重点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提升项目。
类型三:以推动产业化发展、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的地方主导、优势、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项目。
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4个申报条件
条件一:示范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将农业标准化工作纳入当地的经济发展规划,对示范区建设有总体规划安排、具体目标要求、相应的政策措施。
条件二:示范区有龙头企业、行业(产业)协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带动,有相对稳定的技术服务和管理人员。
条件三:具有较大经济、社会和生态示范效益;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标准化生产管理基础,有集约化、产业化发展优势,产品商品化程度较高。
条件四:以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和管理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