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元方是东汉贤人。他七岁时就小大人似的批评友人对父亲的不敬,长大后,更是孝顺父母,友爱兄弟。他驾车载父亲去拜访名士荀淑,时人称之为“真人东行”。这样一位君子,在父亲死后却背上了不孝之名。
原来,陈元方灵前守丧,因哀伤过度而形销骨立。冬天天冷,母亲可怜他,偷偷把锦被披在他身上。名士郭林宗来吊丧,正好看到,指责他:你是四海之内的俊杰,人们以你为榜样,你却身披锦被。我决不会这样做!说完拂袖而去。
古时礼制,守丧要以草垫为席,土块为枕,不能吃白米,盖锦被,更不能娱乐,有许多繁文缛节。因此,陈元方名誉大受影响,一百多天内都没有宾客上门拜访。
孝与不孝,当然与披锦被无关。过分讲究丧礼,其实是沽名钓誉。
《后汉书·陈蕃传》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赵宣的人,守丧二十余年,一直独自住在墓道之中。于是郡长官认为他是个大孝子,推荐他做官。陈蕃得知他有五个儿子,并且都是生于墓道独居之时,这说明赵宣违反了居丧期间夫妇不可同房的规定,于是大怒,给以惩罚。赵宣本想以此哗众取宠,不料身败名裂。
孝在生前,而非死后,这应该是人之共识。但现在,这种变味的孝依旧存在。
一些老人在世时衣食不周,少人问津,一旦去世,儿女们披麻戴孝,痛哭流涕,做纸扎,摆供馔,请戏班,办酒席,惊天动地,花费不菲。这样做的目的是为自己脸上贴金,好像办得越大,越显得自己有身份。乡人乐得看几天热闹,亦以丧事规模来评价儿女孝顺与否。于是,不重生前重死后的陋习一直蔓延着,“孝”字却被折腾得面目全非。
儒家提倡“事死如事生”,本是提倡缅怀亲恩,不料虚伪的“孝道”也由此而生,甚至根深蒂固。鲁迅先生对此深恶痛绝,他留下遗嘱:“赶快收殓,埋掉,拉倒;不要做任何关于纪念的事情;忘记我,管自己的生活。倘不,那就真是糊涂虫。”
生前尽孝,丧礼简办,常想优良家风,身为儿女榜样,堂堂正正做人,兢兢业业做事,这才是真正的孝吧。
人死如灯灭,去后万事空。生前床头一碗水,胜过坟前百张纸。纵有千盅孝敬酒,万滴悔恨泪,又有哪一滴能够越过阴阳之界,抵达九泉之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