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自豪)昨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柳身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并原则通过《洛阳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等。
会议指出,今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实现了连续三年半没有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集中力量开展好“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持续抓好汛期收尾安全防范,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切实加大督查暗访查处力度。
会议强调,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各项工作机制。要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信用制度,将全市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内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法人)拥有营业执照的企业,全部纳入安全生产诚信企业或诚信缺失企业管理范围。对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积极提供相关优惠政策和措施;对安全生产诚信缺失企业,在项目审批、用地审批、银行贷款等方面实行严格限制,直至暂停办理相关手续。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开披露企业安全信息,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
会议强调,切实解决驻洛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困难,实现随军家属充分就业,是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的基本要求,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均有接收安置随军家属义务。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安置随军家属工作列入年度评先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凡当年随军家属安置率达不到规定要求,不得评为“双拥模范城(县)”;对拒不按计划接收随军家属的单位、不按计划接收随军家属的单位,暂停机构编制审批、人员调动等人事审批事项,取消文明单位评选资格。会议决定成立洛阳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洛阳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明确,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按照就近安置、与原单位性质对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社会就业为主、内部安置为辅,鼓励扶持自主择业创业。要通过提供就业服务、鼓励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援助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帮助就业。对下岗的随军家属每年至少进行1次免费或部分免费的职业培训,1次免费职业指导,3次免费职业介绍,并优先推荐再就业。
《办法》提出,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新办的企业,随军家属达到60%的,经税务机关审核,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新开办的咨询中介机构或经营单位,凡独立核算的,经地方税务机关批准,自开业之日起,3年内免征所得税;开办的文化娱乐业经营实体,经文化管理部门批准,免收1年管理费。
《办法》提出,从2015年1月起,我市随军家属未就业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从现在的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600元。
会议原则通过了《2014年洛阳河洛文化旅游节总体方案》(详见02版)和《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意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