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等三个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4]47号)要求,2014年8月,市城市监察管理局组织对7个城市区及部分委局和单位城市管理,以及城市区道路机械化作业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评比成绩附后。依据《通知》规定,报请市政府批准,对相关城市区和部分委局、单位实施如下奖惩:
一、城市区考核
(一)对月度考核第一名的瀍河回族区给予10万元奖励。
(二)对月度考核排名末位的涧西区给予5万元处罚,由市财政直接划拨。
二、道路机械化作业考核
(一)对月度考核第一名的老城区给予10万元奖励。
(二)对月度考核排名末位的龙门园区给予5万元处罚,由市财政直接划拨。
三、部分委局和单位考核
(一)对月度考核重点部门组第一名的市水务局、一般部门组第一名的市文物局及直属单位第一名的中国移动洛阳分公司通报表扬。
(二)对月度考核重点部门组排名末位的市园林局、一般部门组排名末位的市旅游局及直属单位排名末位的河南有线洛阳分公司通报批评。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