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简称《办法》)于9月1日实施,重新明确行业申诉范围,完善申诉处理内容,进一步压缩了企业回复投诉时限。对此,我市业内人士认为,《办法》促使相关企业对服务质量高标准严要求,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市邮政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市处理邮政业消费者申诉85起。其中,快递服务申诉83起,邮政服务申诉2起。在这些申诉中,与快递服务延误及投递服务不到位有关的均为16起,快件遭损毁等12起,快件丢失或短少8起,快递企业违规收费5起。
“消费者申诉渠道更多了。”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办法》增加了微信申诉渠道,微信服务号:yz12305。同时,消费者采取网上、书信、传真形式申诉,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应于两个工作日内处理。对于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应告知申诉人理由。
《办法》对消费者申诉的范围进行明确。邮件(信件、包裹、印刷品)寄递,报刊订阅、零售、投递及经营快递业务企业的快递业务服务质量问题,都属于消费者申诉的范围。
此外,提出申诉时,申诉人须是与申诉事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即寄件人或收件人及寄件人、收件人的委托人。
市邮政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说,《办法》要求对快递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排队,如服务质量差且排名靠后,相关企业就会被责令限期整改。
“新规可以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促使相关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市商业联合会副秘书长付王鹏说,如果相关企业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就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申诉。例如快递企业可以在分拣包裹的场地内配备监控设施,防止暴力分拣现象出现。
本报记者 王蕾 通讯员 常治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