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锐鑫)日前,国家11个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并确定了省、市、县、镇不同层级,东中西不同区域共62个地区开展试点。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我市入选试点地区名单,是河南省唯一入选的地级市。
根据已通过国家有关部委审核的《洛阳市申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从现在起到2017年,我市将从中部地区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入手,进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和农村宅基地制度,即人、财、地三个方面的试点改革。预计到2017年实现以下目标: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确立。在明确市民化成本的基础上,确立政府、企业和个人责任清晰的成本分担机制,以及中央、省转移支付机制,建成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市民化政策体系。
多元化可持续投融资机制构建成形。推进投资体制和财税体制改革,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范围,完成政府融资平台改革;城镇化建设发债机制、政策性金融合作机制和公私合营机制建设深入推进,透明、规范、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基本成形。
农村宅基地制度基本完善。在不改变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基本权益前提下,建立并有效实施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有偿退出制度;空置闲置宅基地流转、宅基地和农房抵押融资制度基本成形;试点区县初步实现城乡土地同权化,形成产权清晰、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宅基地制度。
据悉,除我市外,我省还有新郑市、禹州市、兰考县入选综合试点地区名单。(相关报道见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