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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版:洛阳·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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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资金监管系统 可降房产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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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9 月 22 日 星期    【打印】  
我市启动房地产经纪行业集中整顿,重点建立行业信用评价体系
使用资金监管系统 可降房产交易风险

 

    核心提示

    市房管局近期将对全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进行集中整顿,要求各经纪公司确保房源信息真实可信、收费标准公开透明、不为交易受限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市房管局负责人提醒,市民在进行房产交易时,尽量选择第三方资金监管系统转账,以有效降低风险。

    前8个月投诉684起

    “从我市近年二手房市场的情况来看,住房二级市场已进入活跃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科科长杨新兴表示。(详见图表)

    随着交易量上升,一些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不规范行为、违规行为逐渐增多。今年前8个月,市房管局接到对房地产经纪公司的投诉684起,其中,电话投诉437起,网络及信访投诉247起。投诉较多的有以下几类:

    ●利用自制格式合同对买卖双方做出不合理、不公正规定。例如,签订霸王条款,在合同中提出“消费者如退房,设置高额违约金”“无论买卖房屋是否成交,客户均应支付中介费用”等规定。

    ●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例如,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住房或属于未解押的房屋及其他证照不全的房屋提供买卖服务。

    ●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强制交易。例如,有个别中介机构刻意隐瞒房屋现状甚至以谎言诱骗买家签订合同。

    ●夸大宣传,不做房屋现状调查。例如,经纪机构发布“特价房”广告信息,以地段繁华、全新装修等吸引顾客,但对水、电、煤气、暖气等未进行现场调查,仅听房东一面之词便对消费者做出口头承诺。

    建立信用评价体系

    “现在许多消费者不选择经纪机构,是因为不信任。”杨新兴表示,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缺乏诚信和不规范经营,已成为其进一步发展的障碍,也是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迫切需要改进的问题。

    对此,我市从本月起将对全市的房地产经纪行业进行一次大范围集中整顿。各城市区房管部门将对辖区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全面巡查,并公布检查合格的中介机构名单,对不合格的将暂停其开展相关业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将加大查处力度,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网上签约资格并处罚款,同时通报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

    下一步,我市将建立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评价体系。根据定期检查结果,结合纠纷投诉量、处理满意率,由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建立信用档案,定期通过媒体进行公示。

    选用资金监管系统交易

    4月,我市施行《洛阳市存量房网上签约和交易资金监管暂行办法》,旨在鼓励消费者在进行资金交易时,不直接通过二手房经纪公司,而是由交易资金监管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划转,以降低交易风险。

    目前,我市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公司有100家,纳入网签和资金监管的备案企业有76家。市房管局统计数据显示,自该制度施行以来,共受理交易资金监管业务1643宗,监管金额3.2亿元,占全市二手房交易总量的比例仍比较低,未收到预期效果。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造成这一现象是因为一些房地产经纪机构利用“群众自行交易自愿监管”原则,唆使客户与其自行交易,从而逃避资金监管。

    该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尽量使用网上签约和资金监管系统,没有在市房管局备案的黑中介无法注册并开展相关业务。

    本报记者 李东慧 实习生 郭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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