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安机关通报,近日我市发现个别粮食类企业参与或组织非法集资活动,主要形式包括:一是变卖农户储存粮,参与某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理财”从中牟利,后因非法集资问题败露,无法兑付资金,造成农户存粮严重损失;二是以收购粮食需要资金为名,对外承诺高息进行非法集资,在吸收资金过程中,通过变卖农户存粮付息,随着集资规模不断扩大,无法维持资金运转后携款潜逃,给参与集资人员造成财产损失。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粮食类企业不得以“投资理财,承诺收益”为名吸收群众资金,请大家理性辨识风险,自觉抵制高息诱惑,增强自身防范意识,避免自身和家庭财产受到损失。同时,各粮食类企业要合法合规经营,严禁变卖农户存粮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一经发现,将依法受到严厉打击。 (处非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