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受省发改委委托,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定于2014年10月31日(星期五)上午9点在洛阳桃花庄源大酒店(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东)召开“洛阳市城市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定价听证方案要点
河南省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洛阳市价格成本监测所关于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显示,2013年城市供水定价总成本21369.57万元,单位供水成本2.20元/立方米。
根据国家、省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精神和全面推行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促进水资源保护节约、建立合乎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水价形成机制、提升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和服务水平、关注民生民情及公益事业”的原则,按照国家指导意见精神,根据本市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分布情况的统计分析,结合本市水资源状况和居民承受能力,设定以年度水量为计量周期的阶梯水量,以及国家政策对第一级水价从低制定,第一、二级水价保持合理价差,加权平均后仍低于成本,第三级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规定制定阶梯水价,提出以下两个水价调整方案:
方案一: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10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每立方米水价1.90元;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100-160立方米(含)部分,每立方米水价2.85元;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160立方米以上部分,每立方米水价4.80元;合表用户每立方米水价2.00元。
方案二: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10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每立方米水价2.00元;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100-160立方米(含)部分,每立方米水价3.00元;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160立方米以上部分,每立方米水价5.00元;合表用户每立方米水价2.10元。
上述价格均为基本水价,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公用事业附加费。
为保证低收入家庭不因水价调整受明显影响,对低保、五保户每月减免2立方米水量水费。对户籍人口超过5人的多人口家庭,适当增加阶梯水量基数,每增加1人每年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30立方米。对学生生活、教学用水和养老机构用水,继续执行居民用水价格。
二、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参加人员
根据消费者报名情况,洛阳市消费者协会选取了消费者参加人;其他参加人及参会人员按照规定程序产生。现将17名听证会参加人、5名听证人名单公告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1.消费者7名:王红举、王峰、刘达德、刘尚清、张道温、张燕、郎庆泉
2.经营者2名:曹静、韩志浩
3.利益相关方2名:李灿照、李振水
4.专家1名:王娟
5.人大代表1名:李奕
6.政协委员1名:董雅福
7.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3名:牛灵伟、方海洋、原丽娟
(二)听证人名单
李克冰 张留海 李泓壮 李振军 丁治瑞
三、定价成本监审公开
为不断提高水价制定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按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和〈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1〕1208)要求,现公开《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详见洛阳市发改委网站和洛阳物价信息网)。
我委设有专门的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如有意见建议可以和我们联系(电话:63278283;邮箱lyfgwcbs@126.com)。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