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一线办案、深入业务科室出庭支持公诉、深入基层做好群众工作,这是洛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始后出台的领导干部“三深入”规定。这个规定,把领导干部从会场“赶”了下去,把办案效率提了上来。
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继峰说,以前,每每遇到“硬骨头”,开会研究便成为解决问题的首选方式,几个小时下来,也可能研究不出个一二三,“骨头到底有多硬,开个会不一定拿得准,得下去用手摸一摸”。
少上会讲,多下去干,让一些领导干部吃了不少苦头,也尝到了不少甜头。
郭海涛和晁勇两位副检察长主管反贪、反渎工作,“三深入”规定出台后,他们与办案干警打成了一片。前不久,在办理一起案件时,他们从排查线索到制订初查方案,从调取证据到讯问疑犯,提讯核实案情,审查证据材料、分析证据、制订审讯计划,连续两天两夜没合眼。
“几天下来,人瘦了一圈,但案件取得了重大突破,值。”郭海涛笑着告诉记者,他们曾一个月之内连续立案4起,有效地震慑了犯罪分子。
72.73%,这样的轻刑判决率在全市基层检察机关中有点“冒泡”,这让主管侦查监督工作的副检察长范静鸽如坐针毡。问题究竟出在哪儿?
原来,该院承办着城市区所有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由于此类犯罪大多属于过失犯罪,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检察院“来者不拒”。
“如果双方能和解,就会节约很多司法资源。”范静鸽说,再有类似案件,能调解的就调解,尽量促使双方在批捕环节就达成和解。由于调解关口前移,该院的轻刑判决率降至目前的6.9%。
因为债务纠纷,今年80岁的丁某的诉求一直未能得到解决而成为老上访户。前不久,他来到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求助。主管控申工作的副检察长马永红了解丁某的诉求后,把他的案件接了过来,多次与各方面协调,奔走于各个部门,很快该案件就解决了。
“磨破嘴皮子,不如俯下身子。”张继峰说,自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他们主张少开会、多干事,用办案效率说话。在去年年底的绩效考核中,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处于全市检察机关末位。“三深入”规定出台后,该院会少了,下基层多了,办案效率提高了。前不久,在全市检察机关上半年业务工作点评会上,该院重点业务工作考核成绩已位居全市中游偏上位置。
本报首席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潘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