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确定了“到2020年,基本形成具有洛阳特色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全市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350亿元”的总体目标。
随着人们对健康需求的增长,健康服务业逐步发展为新型朝阳产业。我市在健康养老服务、健康旅游服务等健康服务支撑产业方面有着天然优势,前景可期。
1 医疗服务:多元办医,对口帮扶
方案提出,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行业,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优先支持社会资本设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出资设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非公经济主体的上下游产业链项目,优先按相关产业政策给予扶持。
针对社会办医,方案提出,将出台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等方面的同等对待政策。推动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完善城乡医疗机构对口支援方案,强化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对二级及以上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对口帮扶。鼓励和引导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优秀人才和退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执业。
方案提出,大力发展康复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等社会急需的护理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整体转型为以康复服务为主的综合医院或康复医院。
2 养老服务:医养融合,服务到家
方案提出,要大力推动医养融合发展,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之间的转诊合作。鼓励医疗机构转型或增设老年护理机构、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
关于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方案提出,鼓励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康复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为社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为社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每年一次的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发展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人照料服务,不断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力争到2020年,健康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比例在30%以上。
3 中医保健:普及文化,治疗“未病”
中医有“治未病”的说法,是指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疾病的发生发展。实施方案特别提到,支持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治未病”中心,为群众提供养生保健、体质辨识、中药调护、保健品消费指导等多样化服务。积极推广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方案强调,要促进针灸、洛阳正骨、推拿等特色中医医疗康复保健服务业健康发展。鼓励医疗机构开展熏蒸、药膳等传统养生保健服务项目。
方案指出,鼓励零售药店开办中医坐堂医诊所,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
关于推广普及中医药文化,方案明确提出:加强中医药文化典籍、龙门石窟药方洞等文物古迹以及洛阳正骨、洛阳象庄秦氏妇科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传承弘扬中医药文化。
4 健康旅游:体育健身,休闲疗养
方案指出,要积极发展以健康为主题的旅游产业,促进健康服务与旅游良性互动、深度融合,把我市建成全国知名的健康旅游目的地。
一是支持有条件的景区开发攀岩、滑翔、滑雪、漂流等户外运动项目,拓展健康旅游新业态。
二是依托释道传统文化资源,开发禅修体验、文化养生、素食药膳等旅游产品,培育身心修养旅游中心。
三是依托伏牛山和黄河流域的生态、地热、中医药等优势资源,形成一批具有特色医疗、健康养生、康复保健、休闲疗养、体育健身等功能的知名健康旅游基地。
5 健康保险:到2020年,大病保险全覆盖
实施方案提出,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和支持创新政府社会管理模式,提供多样化、多层次、规范化的产品和服务。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保险需求。
6 多元发展:推进全科医生服务,深化品牌中药二次开发
方案提出,支持健康服务业多元化发展,支持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服务业相关支撑产业。
关于全民体育健身,实施方案提出,鼓励体育综合训练中心、体育馆附馆等重大项目建设,同时,多途径强化全科医生培训,逐步推进全科医生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见下图)
关于健康服务业支撑产业,方案提出,要充分挖掘山茱萸、连翘、柴胡等洛阳药材资源潜力,支持中药饮片加工和中药制药企业做大做强,深化品牌中药二次开发。支持民间验方传承人与有关医疗机构合作,申报制剂文号。支持企业研发高精尖诊疗设备、植入器械和新型包装材料,支持开发中医诊疗、康复理疗、养生保健等医疗器械和设备。
7 扶持政策:非禁即入,同城同价
方案提出,健康服务业市场实行“非禁即入”,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简化对康复、老年病、儿童、护理等紧缺型医疗机构的立项、开办、执业资格、医保定点等审批手续。对连锁经营的健康服务企业实行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研究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
方案提出,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取消对非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管制。非公立医疗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与公立医疗机构同城同价。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免予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方案透露,将完善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功能,推进健康服务“一卡通”,尽快实现居民合规异地就医费用医保持卡即时结算。
(部分条款正在进一步完善,以最终印发文件为准) 本报记者 孙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