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姜明明 特约记者 李帆)大学生进驻市级孵化基地创业,可享受多少运营费补贴?孵化基地每成功孵化一户创业实体,可享受多少奖励补贴?近日,我市针对《关于支持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创业实体发展暂行办法》出台相关补充规定,对部分补贴和奖励的具体标准和申请办法进行了明确。
大学生进驻基地,运营费每年限补1万元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办的创业实体,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运营费(房租费、物管费、卫生费、水电费),按照每月每平方米15元标准,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额最高1万元。此外,在孵创业实体,还可享受就业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扶持。
补贴对象可向所在孵化基地递交补贴申请,并附相关材料。
每成功孵化一户,基地可享受3万元奖励补贴
补充规定明确,创业实体在3年孵化期内孵化成功的,退出孵化基地,进驻各类园区(市场)发展。由市相关部门依据销售、纳税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的,给予孵化基地奖励补贴。每成功孵化一户,给予孵化基地3万元奖励补贴。
创业实体在孵化期内孵化成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依法注册登记,合法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和盈利逐年增长;依法按规定纳税,应缴税额逐年增长;招用员工保持稳定,提供就业岗位数量呈增长态势;依法与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创业孵化基地需对孵化成功出园的创业实体进行跟踪服务,创业实体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稳定经营满1年时,凭下列材料申请孵化成功奖励补贴: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奖励补贴审批表;在孵创业实体出园考评认定表;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孵化成功出园创业实体汇总表;创业孵化基地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