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姜明明 特约记者 李帆)大学生自主创业,最高可获15万元无偿资助。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将安排一定数量的配套扶持资金,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无偿项目资金支持,促进大学生创业。
自主创业,最高可获15万元无偿资助
大学生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根据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因素,给予2万元至15万元资金扶持。扶持标准分为4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对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节能降耗、劳动密集型的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扶持,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实体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同一扶持对象和扶持项目只能享受一次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资助。
扶持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进驻经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园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且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创业实体的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是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含留学来豫创业人员);
●吸纳3人(含)以上就业;
●有较好的创业发展计划和市场前景;
●管理团队能力较强,管理制度健全。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由创业孵化园区向市人社局统一申报,并提交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园区概况等材料,由市人社局上报省人社厅审定。
毕业两年内创业,可申请5000元补贴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初次创业的毕业两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每人可申请5000元创业(开业)补贴。申报人为创业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须取得工商登记3个月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吸纳就业3人(含)以上。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向创业地人社部门申请创业(开业)补贴,并携带相关材料。我市市属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由市属高校汇总申请,市教育局初审,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核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