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
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表达了大陆人民对台湾同胞的思念之情,宣布了尊重台湾现状,争取用和平方式统一祖国的方针,并建议两岸实行通航、通邮、通商,以利双方同胞直接接触,进行交流。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发表谈话,就实现祖国和平统一问题提出九条方针政策,呼吁双方共同为通邮、通商、通航、探亲、旅游以及开展学术、文化、体育交流提供方便,达成有关协议。1995年1月,江泽民提出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其中提到应当采取实际步骤加速实现直接“三通”,促进两岸事务性商谈。2005年3月,胡锦涛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四点意见,赋予对台方针政策新的内涵。在中共中央推动和两岸同胞及各界人士共同努力下,两岸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两岸同胞交往日益密切,经济合作蓬勃发展,形成互补互利的格局。1992年,两岸达成“九二共识”。2005年4月,国共两党领导人实现历史性会谈,双方提出,促进两岸展开全面的经济合作,建立密切的经贸合作关系,包括全面、直接、双向“三通”,开放海空直航,加强投资与贸易的往来与保障等。2008年12月15日,海峡两岸分别在北京、天津、上海、福州、深圳以及台北、高雄、基隆等城市同时举行海上直航、空中直航以及直接通邮的启动和庆祝仪式。两岸“三通”迈开历史性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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