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豫政〔2014〕32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4年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4〕64号)的要求,截至2014年10月17日,我市39092辆黄标车中有24120辆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规定的使用年限或者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3年以上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应当办理报废注销。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上述车辆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洛阳市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处理,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注销。逾期,依据相关规定对其机动车予以强制注销(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详细车辆名单请登陆以下网站查询:
1.洛阳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网址:www.lycgs.com
2.洛阳市环保局网址:www.lyhbj.gov.cn
3.洛阳市商务局网址:www.lysswj.gov.cn
附:
一、洛阳市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1.洛阳市金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62267203
地址:老城区定鼎北路营庄(310国道交叉口西北角)
2.河南百通旧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65780008
地址:洛龙区王城大道南段(凤翔山庄北300米)
二、市黄标车淘汰咨询电话:63315139
三、市车辆管理所咨询电话:65950388
四、市环保局咨询电话:65811196
洛阳市黄标车淘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洛阳市公安局 洛阳市环保局 洛阳市商务局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