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峰)您的黄标车是不是该报废了?昨日,记者从市黄标车淘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本月10日前,达到报废标准的黄标车,不办理报废手续的将被强制注销。
截至10月17日,我市共有24120辆黄标车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的使用年限,或者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3年以上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应当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根据规定,本月10日前,符合上述条件的黄标车车主,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企业处理,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注销。逾期不办理,有关职能部门将依据规定对其机动车予以强制注销。
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故称为黄标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