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警部门负责人表示,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陋习,洛阳将借鉴外地经验,未来有望尝试实行交通违法实名制,将市民的交通违法记录与驾考、社保、房贷等挂钩,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带动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详见本报13日04版相关报道)
初看,这种做法似乎有点上纲上线,更有一种“不近人情”的感觉,让人不可思议。深思,加大交通违法惩治力度,实为彰显社会诚信的一种新举措。
“人无信不立”,诚信是做人做事的必要条件,诚信缺失破坏社会秩序、损害社会公正及群众利益,所以一直令老百姓深恶痛绝。
毋庸置疑,在社会诚信建设上,群众是主体,政府是主导。营造以恪守诚信为荣、以不讲诚信为耻的社会氛围,需要各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打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使诚实守信者得到保护、作假失信者受到惩戒。如果政府部门不加大惩治力度,纵容、漠视一些不讲诚信、不讲原则、不讲道德的行为,就会使道德滑坡、良知泯灭,使社会公平正义缺失,阻碍经济社会发展。
从这个角度讲,讲诚信才算真正的“近人情”。加大交通违法惩治力度,通过一系列高压政策推动诚信建设,未尝不是一种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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