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11月20日电 (记者 罗沙 张丽娜)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日宣布,经过对呼格吉勒图案的申诉审查,认为本案符合重新审判条件,决定再审。案件已经进入再审程序,如果确有错误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
1996年,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周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凶手。案发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数起案件中就包括“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广泛关注。
内蒙古自治区高院新闻发言人李生晨表示,法院做出再审决定,主要是根据呼格吉勒图近亲属的申诉,经过审查认为该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42条第2项的规定,即发现原审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据了解,20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暴巴图代表高院向呼格吉勒图的父母送达了再审决定书。
李生晨表示,人民法院将会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对事实负责、对法律负责的精神,严格依法公正审理此案。由于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已经死亡,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本案的再审将实行不开庭审理,采取书面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