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2版:洛阳·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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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日 星期

全市“一村(格)一警”工作三年规划出台
2018年年底,所有社区警务室民警和专职辅警配备达标

本报讯 (记者 申利超)“2018年年底,我市将构建起覆盖城乡、适应农村和城市两类地区治安实际的‘一村(格)一警’网格化公共安全管理体系,使辖区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措施全面加强,有效杜绝黑恶势力、非法宗教、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使各类刑事治安案件明显减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超过90%。”近日出台的《洛阳市公安局“一村(格)一警”工作三年规划》(下称《规划》),为我市“一村(格)一警”工作制定了路线图。

警力下沉,工作实现专职化

《规划》为社区民警工作专职化制定了时间表:

2016年年底前,完成专职辅警力量的配备,城市社区按照实有人口1000户、3000人或出租房屋200间的标准,配备1名专职辅警;农村地区1个行政村配备1名专职辅警。

2017年年底前,以警务室为单位成立专职社区辅警中队,专职辅警在社区民警的严格指导下开展治安巡逻、纠纷调解、宣传引导、信息收集、服务群众等辅助性工作。

2018年年底前,力争所有社区警务室民警和专职辅警配备达到标准:在城市区,1个社区应建1个警务室,社区内划分网格,每个警务室配备1名或多名专职社区民警,每个网格配备1名专职辅警或机关民警,实行“以社区民警为主体,辅警为补充”的“一格一警”警务运行模式。在农村,5个至8个行政村建1个警务室或每个派出所至少建2个警务室,每个警务室配备1名专职社区民警,辐射管理周边行政村,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专职辅警或机关民警,实行“以社区民警为主体,包村民警、辅警为补充”的“一村一警”警务运行模式。

责任更细,服务群众更有力

全市深化“一村(格)一警”工作宜阳现场会指出,社区民警是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主体力量,要立足责任区承担采集基础信息、管理实有人口、组织安全防范、强化治安管理、化解矛盾纠纷、服务辖区群众等6项职责15项任务。

包村民警作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补充力量,要协助社区民警开展工作,承担了解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组织指导安全防范、组织开展宣传教育、走访服务辖区群众5项职责任务。辅警要在社区民警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相关辅助性工作。

《规划》要求,2018年年底前,社区民警对常住人口户情熟悉率要超过90%;流动人口登记率要超过95%,信息录入率达到100%;城市社区居民小区、楼院的技防和物防设施覆盖率要达到90%,农村社区重点单位和部位技防设施覆盖率要达到100%;社区民警职责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率要超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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