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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9日 星期
明确重点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 增加资金投入
汇聚“河洛工匠”培养合力


本报讯 (记者 姜明明 特约通讯员 李帆)“河洛工匠”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日前出台的《关于实施“河洛工匠计划”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了重点工作,并对组织领导、资金投入等提出要求,为我市培养“河洛工匠”汇聚合力。

“《意见》的重点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和院校基础作用,抓住选、育、用、留等关键环节,培养和引进急需、紧缺、高端人才。”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我市将研究制订一系列具体工作方案,2017年至2020年组织实施,形成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社会支持、人人参与的“河洛工匠”队伍建设新格局。

院校、企业、公共实训基地是“河洛工匠”培养的三大主体。按照《意见》,我市将深化院校教学机制创新,到2020年发展10所国家级、省级示范职业(技工)院校,建设30个市级特色专业;支持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技师研修制度和名师带徒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升职工技能水平和创新能力,到2020年自主评价试点企业达到50家;引导社会力量兴办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职业技能实训平台,到2020年打造10家市级以上“河洛工匠”公共实训基地。

技能大赛、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提升培训对“河洛工匠”培养具有引领促进作用。《意见》明确,我市将打造市级技能大赛平台,每年举办一届“洛阳市河洛工匠技能极限挑战赛”,每两年开展一次院校技能大赛,每三年举办一届“洛阳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新培养“河洛工匠”500名、“河洛大工匠”50名,建设100家“河洛工匠”工作室,建立“河洛技能大奖”“洛阳市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制度;培养专家型人才,鼓励高技能人才“走出去”,每年选派优秀技工和院校教师赴国内外进行培训和研修。

“河洛工匠”队伍建设既要内部培养,也要外部引进。《意见》指出,我市将鼓励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技能人才薪酬制度,探索建立技师、高级技师、“河洛工匠”“河洛大工匠”梯次结构和相应的津贴制度,可实行股权和期权激励,依据贡献奖励;同时,支持用人单位引进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站)领办人、大型企业首席技师或技能专家等产业发展急需或掌握一流技术技能的高端高技能人才。

为凝聚工作合力,我市将成立“河洛工匠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工作开展。

在资金投入方面,市、县两级财政将增加对“河洛工匠计划”的资金投入,各级就业资金、人才开发资金将对“河洛工匠”的培养、激励、评价、引进等工作给予必要支持,合理提高“河洛工匠”培养奖励标准,加大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奖补力度及市级公共实训基地、“河洛工匠”工作室建设的投入力度,保障“河洛工匠”队伍建设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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