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3版: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谱写浓墨重彩的洛阳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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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6日 星期
我市将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疏解城市区生产功能,全面实施工业提标治理
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产业布局
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本报讯 (记者 高峰 通讯员 马安莉)近日出台的《洛阳市加快调整和优化城市区能源结构产业布局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意见(2018—2020年)》(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我市将加快调整和优化城市区能源结构、产业布局,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

《意见》明确了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疏解城市区生产功能、全面实施工业提标治理等任务。

【任务一】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根据《意见》,我市将进一步明确“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在全面排查、清单管理的基础上实施分类处置。

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列入整合搬迁类的,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清洁化的原则,搬迁至适合的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此外,我市将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任务二】 疏解城市区生产功能

我市将针对行业特点和周边县(市)主导产业发展、产业布局,加快推进城市区涉气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关停退出。原则上城市区耐火材料、玻璃企业将疏解转移至伊川县、汝阳县产业集聚区;铸造、有色冶炼企业将疏解转移至宜阳县产业集聚区;化工企业将疏解转移至孟津县华阳产业集聚区等;其他如需要转移的装备制造、机械加工项目将重点向偃师市、新安县等产业集聚区转移。

2019年年底前,城市区耐火材料、铸造、有色冶炼、化工、玻璃5个行业企业退出比例将在20%以上,2020年年底前退出比例将在50%以上,2023年年底前将全部退出,未按计划执行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关停。

【任务三】 全面实施工业提标治理

我市将加快实施“节煤增效”等清洁化改造,提高机组热效利用率,降低发电能耗;燃煤运输将由公路柴油货车运输转为铁路运输;将按照“物料进仓、密闭传输、场地硬化、车辆冲洗”的要求,切实加大无组织排放治理力度,进一步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城市区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将实现在线监控设施全覆盖。

另外,《意见》要求,各相关企业要全面完善污染防治设施,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任务四】 提高城市区集中供热率

到2020年采暖季前,我市将原则上停用城市区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将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到2020年10月底前,将扩大东线偃师首阳山“引热入洛”供热面积,累计集中供热面积达到6690万平方米,城市区集中供热率在87%以上。

【任务五】 加快实施燃煤替代

到2019年采暖季,实现新增“双替代”供热面积1260万平方米、城市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到2020年,实现新增“双替代”供热面积1140万平方米;供气供热覆盖区域及已完成“燃煤替代”区域将不得使用散煤。

【任务六】 产业集聚区环境整治

城市规划区内的产业集聚区将建立环境监管机构,完善环境监管制度,严把项目准入,清理不符合产业集聚区规划的工业项目;开展产业集聚区内部及周边环境整治,做好道路降尘保洁工作,实施区域硬化、绿化等。我市将通过实施区域综合整治,建设生态良好的区域环境。

【任务七】 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

我市将提高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行业环保准入门槛,城市区将禁止新建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项目,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含高挥发性有机物的溶剂型涂料、油墨等项目;将扶持和培育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服务专业化、规模化龙头企业。

【任务八】 强化科技支撑

我市将与专家团队开展合作,常态化开展源解析等工作,形成污染动态溯源的基础能力;将加强区域性臭氧形成机理与控制路径研究,深化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控制与监管技术研究;将开展城市控尘计量考核,通过技术手段准确衡量各城市区保洁工作;将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统一监管平台及交通智能化管控方案,为实施精准监管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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