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2版:洛阳·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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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日 星期
我市出台指导意见强化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深化成果运用
12月底前,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零


本报讯 (记者 智慧 通讯员 杨伟峰)7月30日,我市印发《关于强化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深化成果运用助推党建引领、“三治”并进、服务进村(社区)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对相关工作进行再部署。

《意见》指出,高质量推进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全覆盖工作,一方面要强化问题整改,推动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全面整改、边巡边改、未巡先改;另一方面深化成果运用,坚持解决问题与举一反三相结合,完善制度与深化改革相结合,进一步补齐制度短板、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意见》还结合具体工作,划出了重点——

●8月底前,各县(市)区党委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村(社区)党组织巡察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县(市)区委书记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专项整治工作直接部署、直接参与、直接督办。

●各县(市)区要成立由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整改工作专班,制订方案、细化措施、倒排工期、限时完成。要建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纪委监委、组织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的整改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听取汇报、通报进展、表先促后。

●严格按照市委“列账、转账、对账、销账”的要求推进整改,各县(市)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巡察机构对村(社区)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进行系统归纳梳理,在巡察反馈后15日内,形成本区域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提交党委研究。

●各县(市)区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深入研究分析村(社区)巡察发现的优亲厚友、侵占挪用、“三资”管理混乱等易发多发问题背后的成因,举一反三、延伸拓展,抓紧堵塞制度漏洞、补齐机制短板,确保12月底问题整改清零和建章立制双到位、双见效。

●市、县纪委监委要认真落实“两个同步”工作机制,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同步跟进、同步查处,确保12月底前所有问题线索全部高质量办结清零。

●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日常监督责任,既要监督过程,更要监督成效,特别是涉及的民生问题要督促立行立改、及时反馈。

●市委巡察机构对各县(市)区村(社区)党组织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分类,8月底前问题清单转交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党组织并提出巡察建议。

《意见》强调,坚持“严”的工作主基调,对推诿扯皮、进展缓慢、效果不佳的,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约谈党(工)委或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以及做表面文章、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党组织及相关责任人,市、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将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市、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巡察整改情况,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有效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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