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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策并举解决 优抚对象医疗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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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 月 23 日 星期    【打印】  
多策并举解决 优抚对象医疗难
  本报讯 (记者 孙梅芳 通讯员 庞会通 杨相儒)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近3年来,我市采取多项措施,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

  据了解,我市共有各类优抚对象23万余人,存在医疗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为19411人,占全市重点优抚对象总人数的64%。

  全市各县(市)区和乡镇两级都设立了优抚对象定点医院,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医疗减免证,建立健康档案,按规定给予医疗费减免。据不完全统计,3年来,县(市)区和乡镇两级优抚定点医院共为优抚对象减免医疗费用80.7万元。

  在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民政部门为重点优抚对象支付个人应交费用,两年来共为12100名重点优抚对象付费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006年9月3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建立城乡困难群众补充医疗保险(救助)制度的通知》,将“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农村7至10级残疾军人全部纳入城乡困难群众补充医疗保险(救助)范围。目前,全市共有13393名重点优抚对象参加了补充医疗保险(救助),年参保资金80余万元。

  对特别困难和特大疾病看病困难的优抚对象,有关部门给予临时性医疗救助。3年来,全市共为630名特殊困难优抚对象进行了医疗救助,救助资金28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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