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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3 月 16 日 星期    【打印】  
电信计时计费装置应实施第三方监督
  近年来,电话计时计费装置的计量监管问题倍受争议,受到消费者广泛关注。全国人大代表周屏提出,应对电信运营商的计时计费装置依法强制检定,并实施第三方监督。

  周屏向全国人大提出的这份建议中指出,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曾明确通知,将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话计时计费装置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要求对其实施强制检定;而信息产业部在2003年的一份批复中明确提出“电话计费系统不是计量器具”。两部门的不同意见,焦点实际上是电信计时计费装置的监督权、管理权、检测权的归属问题。

  周屏认为,电信企业是垄断性质企业,广大消费者关心的是市场行为的“公平、公正、公开”。他们如果对电信计时计费装置的准确性有异议,应到哪里去投诉呢?找物价部门,物价部门没有技术手段;找质检监督部门,没有电信运营商的配合也无法进行检测。电信企业说:“有疑问可以直接找我们查话费清单。”但这种自我检查令消费者无法信服。因此,建议国家协调信息产业部、质检总局对电信运营商的计时计费装置依法进行强制检定,并实施第三方监督,以取信于民。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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