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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七项措施为经济发展营造宽松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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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6 月 7 日 星期    【打印】  
新安:七项措施为经济发展营造宽松环境
  近年来,新安县以制度建设为重点,通过抓作风、抓建设、抓考核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着力为外来客商营造文明、法制、和谐的外部环境,努力推动了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行政执法机关文明执法制度。要求全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对企业执法时必须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即禁止重复执法,禁止无备案执法,禁止无审核收费、罚款,禁止无证执法,禁止粗暴执法。执法人员对企业进行执法,不准在企业就餐,不准索要、接受钱物,不准托办个人事项,不准借机要求企业购买商品、订阅报刊、接受经营性服务,不准人为设置障碍刁难企业。推行检查、收费、罚款、评比、办班等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制。对企业进行执法时,除政法机关查处案件以外,均应向企业出示执法备案手续。

  服务企业涉法事项工作制度。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以及企业在法律诉讼过程中,其合法权益遭受侵害,需政法部门统一协调处理时,根据企业申请,县委政法委及时组织研究、协调处理。组织开展企业维权调研,及时提出优化经济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加大法院执行工作力度,着力解决涉企债权“执行难”问题。

  企业周边环境专项治理制度。发生破坏企业周边环境问题,事态严重、情况紧急、直接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企业所在地乡镇党委、政府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应及时赶赴现场办公,进行专项治理,及时解决问题。涉及治安管理案件的,由当地公安机依法办理。

  企业事项代理制度。县行政服务中心承担企业事项的代理服务,代企业赴市、县有关部门办理行政许可等企业托办事项;及时召集有关部门,协调办理企业托办的涉及多个部门的行政许可、服务、管理等事项;根据需要,对企业托办事项提出由县政府领导牵头办理的建议;对代理事项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咨询服务。

  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制度。按照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查阅执法案卷及相关资料、实地察看执法状况、座谈了解、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倒扣制、一票否决和多项联合否决制、突出贡献奖励加分制三结合的考核制度。对因不作为、乱作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的;被媒体披露,经查证属实的重大行政违法事件等情况给予一票否决。

  企业明白卡制度。由县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明确收费部门、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实际收费额度等有关信息,统一制作“收费登记卡”并发至所有企业。执法部门到企业收费应主动填写登记,凡不填写“收费登记卡”的均属于乱收费行为,企业有权拒交。

  企业投诉处理暂行制度。对不按规定办理交办的投诉事项和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投诉处理意见(处理决定)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建议对有关部门和其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自投诉受理之日起,调查、协调期限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延长调查、协调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七项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营造了新安宽松的投资环境,中外客商纷至沓来。今年花会期间,新安签约1000万元以上项目21个,其中超亿元项目10个。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8亿多元,是去年同期的3倍。

  (本栏均由新安县优化办组稿)

  国税局:

  落实税收政策促发展

  新安县国税局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规范办税服务内容和操作标准,推行“局长带班”和“导税员”制度,完善首问负责制、“一窗式”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延伸服务、限时服务等优质服务新举措,营造良好的办税环境。推行政务公开,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办税效率,促进办税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一是规范税收执法,净化税收环境。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考核,严格执法程序,端正执法态度,对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全面进行监督。实行稽查事前告知、信息反馈和约谈制度,严格执行检查准入制度,减少检查次数;推行稽查回访制度,认真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完善调账程序,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二是落实税收政策,服务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快审批和退税进度,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结合我县经济结构,用好、用活税收优惠政策,通过正确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引导资源优化配置,扩大社会再就业,促进地方财源不断壮大。

  三是加强效能监察,推行阳光行政。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保证各项制度切实得到贯彻落实。在税收管理员中推行“向纳税人述职述廉”制度,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严格执行市国税局提出的“优质服务十项制度”、“纳税服务八项承诺”、“税收纪律五条禁令”,将各种行政行为置于阳光之下。

  地税局:

  加强税风建设 提供优质服务

  一是严格依法征收,促进税负公平。新安县地税局认真贯彻“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执法中坚持做到“三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纳税人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二是落实税收政策,发挥职能作用。建立以12366纳税服务热线、纳税服务网站、办税服务大厅为基础,以主流报刊等媒体为依托的税法宣传格局,开通多条纳税服务“绿色通道”,加大下岗职工再就业等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对符合政策优惠的纳税人坚持随到随办,做到审核把关到位、税款减免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依托税收执法检查、税务执法监察、征管质量考核、稽查案件复查等手段,加大对税收政策落实、行政执法行为、税款入库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提高税收执法的透明度。

  四是完善纳税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凡纳税人需要登门办理的各类涉税事项,实行办税服务厅前台受理、内部传递、“一站式”服务、“一窗式”管理。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服务制、延时服务制,上门服务等个性化服务,促进税收服务质量的提高。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严肃查处以税谋私、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把纳税人的满意度作为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工商局:

  完善制度 推进依法行政

  近年来,新安县工商局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当作工商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多种措施服务地方经济,促进县域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一是打造工商服务品牌,树立窗口优质服务形象。该局先后在县行政服务大厅和各工商所设立了工商服务大厅,在大厅的醒目位置设立政务公开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因地制宜开辟绿色通道,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完善企业登记“一审一核”制,设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树立窗口优质服务形象。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改进监管方式,推进依法行政。该局制定措施,要求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在执法过程中坚决做到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处理恰当,在监管中实行行政指导、预警提醒制度,本着“服务、规范”的原则,对企业、商户轻微违法经营行为进行预警提醒,教育引导;深入企业,帮企业所急,解群众所困,提供面对面服务。

  三是大力实施“兴农富民”、“兴企强县”工程,尽心尽力搞好优质服务。近年来,该局被市政府授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减免治乱”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在市局目标考核中名列前茅,被省工商局、省人事厅授予“全省工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在全县民主评议行政执法单位中位居第一,在全省民主评议调查问卷中,满意率第一。

  国土资源局:

  十项承诺服务经济发展

  1.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度等,创造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

  2.对符合规划的建设用地优先予以安排,并无偿提供土地利用规划、地籍管理咨询服务,免费查阅有关地籍档案。

  3.对科技含量高、投资效益好的投资项目,其土地使用权可采用协议方式出让,土地出让金按最低限缴纳。

  4.利用原集体建设用地创办企业的,为其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及时办理用地手续。

  5.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工业项目或招商引资建设项目,其征地管理费减半计收;农民办理农村宅基地用地许可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6.行政许可事项的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审批程序、许可时限、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等进行公示,实行窗口统一管理,集中办理。

  7.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新办企业建设用地,属县政府的审批事项,保证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属省政府审批事项,保证在7个工作日内报出。

  8.工作主动热情,审批公开透明,依法行政,高效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9.提高执法水平,搞好优质服务。

  10.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杜绝以言代法、粗暴执法行为的发生。

    卫生局:

  多策并举服务经济发展

  (一)接待首问负责制。凡到卫生局咨询、登记、举报、投诉、申诉及办理其他事项的,首次接待人员为首问服务负责人,能当场办结的应直接予以办理,不能当场办理或不属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告知请办人理由,由首问服务负责人转交、引办、督促相关人员办理,并负责将处理结果及时回复请办人。

  (二)一次书面告知制度。为了使当事人准确理解请办事项的相关要求,节约时间,避免当事人反复奔波,首问服务负责人必须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告知办事程序和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

  (三)许可事项公示制度。在县卫生监督中心显著位置公示各类承办事项名称,办事的依据、程序、时限、要求及承办人员、负责人姓名、举报投诉受理部门及其联系电话。

  (四)请办事项限时办结制度。办理请办人申请的事项,要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五)绿色通道服务制。难、急、特殊卫生许可事项,根据申请人申请及时开通绿色通道,按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办理。

  (六)实行AB角工作制。

  (七)推行每周7天工作制。实行7天工作制,周六、周日照常受理企业和群众的咨询、请办事项。

  (八)实行服务指导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违法行为实行以批评、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九)无障碍服务制。

  建设局:

  真抓实干促发展

  一、公开招标程序,实施阳光操作。 该局邀请纪检、公证部门对工程招标进行全过程监督,由新闻媒体公告,对参加招标的施工单位做好资质审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杜绝暗箱操作,预防职务犯罪,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

  二、信守服务承诺,确保优质服务。 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供水、供热等服务部门:对用户咨询解答耐心(现场答复),报漏维修及时热心(两个工作日完毕),群众投诉处理贴心(1个工作日办结),设计安装质量放心(2个工作日竣工)。

  三、精简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服务水平。 在行政服务大厅建设系统业务窗口设置“明白卡”,标明工程报建流程及施工图审查、监理备案、资质审报、办理中标、质量监督、竣工备案等应提交的资料清单,收费标准等事项,为投资商创造良好的办事环境。

  四、搞好建筑市场清查,营造良好的建设氛围。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建设市场秩序,有效预防、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运行机制的建立,新安县建设局抽调20余名精干人员组成项目执法领导小组,从5月14日开始对全县建设市场进行规范整顿。

  五、坚持政务公开,实行阳光收费。 凡涉及建设局系统办理的建设报批事项,一律做到“四公开”。实行涉企收费阳光工程,建立企业收费登记卡,主动填写,交由企业存档,接受企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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