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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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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6 月 7 日 星期    【打印】  
电视、报纸和网络是 居民主要文化消费项目
有关部门调查发现,我市城市居民平均每天有2.6小时用于文化消费活动,每月文化消费105.65元
  本报讯 (记者 温燕 通讯员 刘德全)居民如何看待我市的文化消费现状?居民的文化消费要求和文化消费意向如何?近日,国家统计局洛阳调查队对市区80户城市居民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被调查人群的文化消费项目主要集中在看电视、看报纸和上网,平均每天有2.6小时用于文化消费活动,每月文化消费105.65元。

  被调查者文化消费项目排在前10位的是:看电视80人,占被访者总数的100%;看报纸74人,占92.5%;看休闲消遣类书刊50人,占62.5%;上网39人,占48.8%;看影碟或电子光盘36人,占45%;看学习研究类书籍30人,占37.5%;去公园、动物园和进行盆栽养花分别有22人,各占27.5%;旅游和唱卡拉OK分别有21人,各占26.3%;打麻将或打扑克17人,占21.3%;听音乐会、演唱会16人,占20%。

  面对调查,高达72.5%的被访者认为自己目前迫切需要文化消费,60%以上的被访者认为改善文娱环境是提高市民文化生活质量的主要前提。

  市民对目前的文娱生活内容和质量满意吗?调查显示,他们的满意度仅为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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