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温燕 通讯员 孟国华)“为使我市民营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经过认真研究,我局承诺落实六项措施。”昨日,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召开之后,市财政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会议精神,并提出六项措施为民营经济发展助力。
把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列为各级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打破财税扶持对象上的所有制限制,着力创造民营经济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
打破所有制界限,统筹安排用于支持企业发展的工业结构调整贴息、高新技术产业化贴息、“科技三项费用”和民营经济发展资金,确保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重点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充分激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力。
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研发、职工技术培训和设备更新改造的力度,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并坚持效率优先,尽力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给予资金支持。
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多种方式进入国有经济领域,享受国有企业改革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建立信息联络制度,将具备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逐步纳入当地财税部门重点联络服务范围,进一步提高对民营经济管理服务水平。
简化办事程序,完善已实行的AB角顶岗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并全面落实首席服务官、企业安静生产日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