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 刘小江 通讯员 郭明春)近日,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传来喜讯,新安县上报的龙潭峡旅游设施建设贷款4000万元项目已获批准,正在进一步完善手续。6月初,国家开发银行与新安县合作成立了开发性金融合作机构后,国家开发银行开始“面对面”支持新安经济发展。
作为河南省对外开放扩权县之一,从2006年开始,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开始对新安县开展“直对县”试点工作,并为支持新安县污水处理厂建设而发放贷款2000万元。今年,国家开发银行进一步加大对新安县的支持力度,联合成立了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并在县投资开发中心设立了合作办公室,该行派人参与合作办的日常运转工作。
新安合作办成立后,积极开发建设项目储备库,进行项目评审及贷款管理等工作,经过认真评审,为龙潭峡旅游设施建设贷款4000万元成为第一笔贷款业务。县投资开发中心负责人介绍,在“直对县”之前,一笔贷款要经过市级审批才能到省开行,有些项目就被耽误了。现在“直对县”后,将有力解决新安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