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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版:偃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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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2 月 4 日 星期    【打印】  
洛阳政法之窗
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依法治市
——写在第七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
  今日是第七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2001年,党中央、国务院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12月4日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现行宪法公布实施25周年,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0周年。

  1985年以来,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实施了4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开展“四五”法制宣传教育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把开展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作为落实“三个代表”要求的具体实践,作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迫切要求,作为实现社会治安明显进步、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需要,作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内容,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四五”普法和“二五”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取得了明显成效,初步实现了“两个转变、两个提高、两个确保”的目标。我市被评为“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城市”,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被评为全国“四五”普法先进办公室,嵩县、涧西区被评为全国“四五”普法先进县(区),宜阳县、吉利区被评为“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县(区)”,两个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64个村成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新一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2007年2月4日,市委书记连维良亲自主持召开市级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全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听取了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局长王家贞所作的关于启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汇报。会议决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洛阳市2006年~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规划》。这标志着我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全面启动。规划提出,“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市期间,全市公民的法律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法治环境明显改善,80%以上的群众对法治环境表示满意;60%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达到全省法治县(市)区、乡(镇)街道创建标准;通过努力,使我市继续保持全省法治先进城市的称号,力争创建全国法治先进城市。

  去年7月,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人事局,市法制局联合发出《关于在全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中开展〈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通知》,对年度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和要求。从去年7月20日起,全市各级党政群团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全体在编人员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去年12月20日至30日,全市3万余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人员参加了年度法律知识考试。这些举措在全市广大干部中掀起了学法用法的高潮。

  在市委书记连维良的亲自倡导下,我市相继建立和完善了市级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

  2007年4月19日,市委中心组就于200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物权法》组织了集体学习。为贯彻好《物权法》,会议强调,一要加强学习。市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该项法律,掌握相关内容。市里要举办讲座,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全社会加强学习。二要认真研究。市相关部门要组建专门班子,对该项法律作深入研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要完善制度。有关部门要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与《物权法》相适应的行政体系和制度。四要营造氛围。要向全社会深入宣传《物权法》的基本内容以及制定和实施该项法律的重要意义,为《物权法》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月11日,市政府召开今年第十六次常务会议,对《物权法》进行了集中学习。根据安排,市政府常务会议将分4期对《物权法》进行集中学习。会议指出,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该项法律确立的重大原则和主要内容,树立平等保护国家、集体和私人物权的观念;要广泛宣传《物权法》内容,为贯彻实施该项法律营造舆论氛围;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并有针对性地制定贯彻措施,为该项法律在我市的实施打好基础。

  5月18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法制讲座,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杨明仑结合《物权法》立法背景、国外物权法有关规定等,重点讲述了所有权、担保物权等方面的内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振义主持法制讲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栋、李柳生、伏秀霞、孙长印、石海钦,副市长宋殿宇,市总工会主席马东安以及市直各局委200余人参加了法制讲座。

  5月23日,由中宣部、中央政法委、司法部、中国法学会联合举办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洛阳专场报告会在我市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薛刚凌作了题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精彩报告。会上,市委书记连维良就我市如何进一步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发表了讲话。

  6月19日,以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丛斌为团长,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局长王家贞,河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杨连专为副团长的市“五五”普法讲师团宣告成立。讲师团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市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泛传播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洛阳建设。

  8月20日,市委书记连维良,市委副书记、市长郭洪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振义,市委常委、副市长高凌芝,市总工会主席马东安就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洛阳日报》头版发表《致全社会的一封公开信》,信中提出:“我们期待《劳动合同法》能够深入人心并得到广泛的贯彻和执行,我们更期待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企业的共同努力,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各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严格执法、自觉守法、依法维权的能力,在我市建立起和谐稳定的劳动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8月16日至17日和8月30日至31日,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举办的县(市)区及市直委局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领导骨干法制培训班在嵩县开班。郑州大学博士生导师沈开举、郑州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红建、洛阳市律师协会会长张书凯、河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教授崔自立、河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杨连专分别向学员们作了依法治国与构建法治政府专题讲座以及《劳动合同法》、《物权法》讲座。各县(市)区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县(市)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宣传部副部长,县(市)区司法局局长、人事局副局长、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以及市直委局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主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及骨干380余人参加了培训。

  今年7月至9月,全市开展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理论研讨活动,活动围绕“依法执政与和谐洛阳”的主题,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深入研究了依法执政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探讨了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及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能力的方法、途径。市委副书记、市长郭洪昌等市领导参加了研讨活动。

  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洛阳市2006年~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及全市平安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在全市广泛开展了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六进”活动。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了明确要求,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27日下午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题进行了第一次集体学习,胡锦涛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了4点具体要求。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局长王家贞认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这两个重要概念在党的纲领性文件中首次出现,这是继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之后,民主法治建设领域出现的两个具有战略号召力的新概念。要真正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洛阳建设,就要树立大普法的理念,使全体公民确立法律意识,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法制宣传教育不仅仅是哪一个部门的事,各部门、各单位要齐抓共管、通力合作,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使广大干部群众都知法守法、依法办事,使法制宣传教育真正成为一项基础性工程,为提高全社会的法制化管理水平作出应有的贡献。     (治市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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