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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版: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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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摘要)
代表委员热议和谐社区建设
代表委员热议 如何拓宽就业渠道
增强防范意识
共创良好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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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2 月 18 日 星期    【打印】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摘要)
(2007年12月17日在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2007年工作回顾

  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洛阳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建设全面发展的和谐洛阳,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

  一、以人为本,突出特色,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常委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紧密结合洛阳的发展实际,认真做好立法工作。一年来,共制定地方性法规4部,调研5件。

  为了加强对全市村级道路的养护管理,发挥村级道路的长期使用效益,促进新农村建设,常委会制定了《洛阳市村级道路养护管理条例》。这在全国还是首例,充分体现了洛阳立法的地方特色。为加快我市教育发展,合理规划学校、幼儿园布局,解决就近入学问题,常委会制定了《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辞旧迎新的传统习俗,是人民群众欢度佳节的重要方式之一。为了尊重人们的传统习俗,满足人们的文化需求,常委会制定了《洛阳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我市森林资源丰富,为促进森林风景旅游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常委会制定了《洛阳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在立法过程中,常委会始终把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放在重要位置。一是建立地方立法质量评估体系,对常委会制定现行有效的35部地方性法规进行质量评价和论证,为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提供借鉴。二是坚持立法的科学性,加强调查研究,保证立法更加贴近民生,更加切合洛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充分体现洛阳的地方特色。三是坚持立法的民主性,实行开门立法,采取座谈、研讨、民意调查等不同形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扩大了立法的民意基础。

  二、推进法治,促进和谐,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的力度

  常委会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紧紧围绕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构建和谐社会,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2007年,常委会组织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和洛阳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另外,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执行代表法、监督法情况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在执法检查工作中,一是制定好执法检查计划和实施方案。二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执法检查。三是对执法检查报告进行认真审议。

  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一年来,常委会共收到报送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167件,对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的备案审查。

  积极做好信访工作。今年以来,常委会机关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416件(次),其中来访1498起2903人。在做好日常性办信接访工作的同时,对214件重点事项进行立案督办,目前已结案162件。加强对疑难案件的专题督办,组成督查组,对72件久访不结的疑难案件进行专题督办。

  三、突出重点,关注民生,进一步增强工作监督的实效性

  常委会紧紧围绕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社会普遍关注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工作监督。

  做好计划、预算监督工作。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洛阳市200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洛阳市2006年财政决算和2007年元至六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洛阳市2006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洛阳市2006年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交通安全管理、城市规划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

  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常委会加强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和计划、预算工作的监督。

  四、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进一步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常委会修订了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的原则,严格任免工作程序,依法行使任免权,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7人,批准任免24人。

  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指导工作。按照全省县乡人大换届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对全市县乡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依法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

  五、改进工作,强化服务,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继续深入贯彻中央九号文件精神,强化服务意识,创新代表工作形式,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人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办理工作,对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关于尽快修建孙辛路及跨河大桥的议案》、《关于建议出台洛阳车站地区综合管理法规或市长令的议案》、《关于建立农村土窑洞、草房改造、扶持的长效机制,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议案》认真进行调研论证,分别听取并审议了关于三项议案调研情况的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

  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79件。在督办工作中,一是继续实行重点建议督办制度,主任会议研究确定10 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代表建议作为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建议,交由市人民政府重点办理。二是采取抽查、督查和市人大常委会、承办单位、提建议代表“三见面”等办法,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丰富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如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组织人大代表对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发展、农村安全饮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进行了调研。

  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促进党的中心工作的开展

  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原则。常委会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推进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常委会就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近年来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情况,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以及监督、决定重大事项、干部任免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汇报,经市委同意后再进入法定程序。

  筹备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为做好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常委会组成5个调研组,对12个省辖市人大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考察,结合洛阳实际,提出了我市人大工作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的建议,并向市委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

  七、提高素质,转变作风,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和机关的自身建设

  常委会按照务实、为民、清廉、高效的要求,加强学习培训,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机关的服务水平。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开展“讲正气、树新风、建绩效”主题教育活动,在市委检查组的检查验收测评中,机关综合满意率为100%。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和落实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能力,营造“廉洁高效、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008年工作安排

  2008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中共洛阳市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实现“再造一个新洛阳,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的宏伟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一、做好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2008年拟制定地方性法规3部,即洛阳市隋唐洛阳城保护条例、洛阳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洛阳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立法调研项目4件,即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洛阳市龙门石窟景区保护管理条例,洛阳市偃师二里头、商城遗址保护条例,洛阳市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认真编制好下一届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2009年度地方立法计划。

  二、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以贯彻落实监督法为重心,加强对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监督,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坚持和完善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制度,强化审议前视察或专题调研、审议后督办,提高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实效。拟听取和审议关于节能减排工作、建设项目审计工作、行政执法工作、民事行政案件监督工作、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二是深化计划、预算执行和审计工作监督。依法审查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更加关注税收征管工作,强化对部门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超收收入使用、非税收入和上级补助资金安排使用的监督。三是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常委会重点组织开展对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洛阳市村级道路养护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审理和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情况的检查。同时,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做好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四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设立机构、明确责任,认真落实省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提高常委会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水平。五是落实监督工作公开原则。按照监督法有关规定,对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的年度计划,常委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等有关内容,及时通过主要新闻媒体、人大网站、常委会公报等媒介向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六是加强人大信访工作。把人大信访工作纳入到全市信访工作的大格局,加强信访综合分析,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加大信访督办力度,促进信访问题的及时解决。加强人大信访制度建设,开展和司法部门联合接访活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人大信访工作。

  三、决定重大事项,提高决策水平。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人民群众普遍反映强烈的问题,围绕全市根本的、长远的、重大的、全局性的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吸取和借鉴外地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全面总结我市决定重大事项的实践,制定《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界定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规定决定重大事项的方式和方法,规范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使常委会对于重大事项的决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严格人事任免程序,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和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等工作程序,不断提高人事任免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做好市人大换届选举准备工作。

  五、扎实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中发[2005]9号文件及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把支持和规范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践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重点。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完善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走访联系代表制度。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进一步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办法》、《督办代表建议工作意见》,坚持和完善重点建议督办制度,督促承办单位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办理质量和时效。开展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组织人大代表对新农村建设中危土窑洞、危土坯房和草房改造,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2008年新开工项目和重点项目进展,金融市场建设,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完善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加强代表与原选举单位和选民的联系,总结和推广代表述职工作。积极探讨如何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中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六、做好人大宣传工作,强化调查研究工作。认真抓好人大宣传工作。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宣传报道,加强对人大常委会重要活动和代表执行职务的经常性宣传。建立市人大常委会网站,拓宽人大宣传工作渠道,丰富人大宣传工作形式。

  认真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对城市新建物业小区计划生育、节能减排、服务业发展、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及城乡居民医保落实、公用服务价格监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旅游业发展、预算审查监督和部门预算编制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为指导相关工作开展和常委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七、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加强思想建设。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加强业务学习。继续开展法制讲座,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讲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知识,更新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领域。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强机关绩效建设。按照严、细、深、实、快的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树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勤政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做好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抓好有关工作的落实。组织督查组,深入基层,开展对各县(市)区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督查工作,推进全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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