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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版: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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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缺口较大 员工化管理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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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 月 17 日 星期    【打印】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从事家政服务业的保姆不在其保护之列,也没人为她们的社保埋单。昨日,记者走访我市家政市场发现——
保姆缺口较大 员工化管理难
本报见习记者 戈晓芳
  春节临近,我市又传出保姆、钟点工紧缺的信息。《劳动合同法》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从事家政服务业的保姆不受此法保护,那么我市保姆现状如何?谁来为保姆社保埋单?就此问题,昨日,记者走访了市家政业协会、家政公司、家政从业人员。

  人员缺口较大 素质参差不齐

  据市家政服务业协会秘书长温伦坤介绍,我市目前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有6000多人,职位空缺达4000人。虽然我市有90多家家政公司,却没有一家形成品牌,其中拥有100个以上家政人员的家政公司屈指可数,多数是几十人的小公司,从业人员大多是下岗职工或农村富余劳动力,素质参差不齐。

  从业人员中,有40%的保姆是经熟人介绍,直接与雇主洽谈业务的。其他的则由家政公司向顾客推荐保姆,一年之内,顾客如果对保姆不满意,家政公司要负责为顾客介绍新人,顾客与保姆一旦发生矛盾,家政公司要负责协调。我市的家政服务公司大多属于“中介”性质,而非雇佣者,公司从不与保姆签订劳动合同,只要求她们提供健康证明、户口本等,以确定其真实身份与健康情况。用工时,由家政公司与雇主签订服务协议,代收员工工资及管理费,公司对所有上岗员工统一管理,工资由公司统一发放,公司收取10%的管理费。

  目前家政服务行业的种类很多,有月嫂、看护、保洁员等,他们按照工作时间长短收费,不同工种的市场行情也各不相同,一些特级月嫂每月能拿2000多元工资,而一些每天工作6个小时只负责做饭、打扫卫生的普通保姆,一个月才600元左右的工资。

  公司:无力承受保姆社保费

  《劳动合同法》强调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但因家政服务人员流动性大、签合同的操作难度大等原因,绝大多数公司负责人表示,无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市好怡家务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冯建丽说,家政公司的收入有限,目前都是雇主按照员工收入的10%以中介费的方式,支付给家政公司,公司依靠管理费维持日常运作。比如,通过家政公司的介绍,某员工到雇主家做清洗、保洁等工作,一天收入约为50元,家政公司只能从雇主那里获取5元管理费。如果要给每位员工办理医疗、养老、失业保险,即便按最低基数办理,每人每个月至少要200多元,一个家政从业人员每年的成本就增加了近3000元。如果有50个固定员工,一年的成本就增加15万元,再加上要支付的房租、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管理人员的工资与需缴纳的税费,家政公司按照目前的收费标准,根本无法正常运营。

  另外,从事家政服务行业的人员流动性大,以好怡家务服务有限公司为例,目前有月嫂、钟点工、保姆近200人,但长期合作的不足50人,很多服务人员会因各种原因随时离职,即使签订劳动合同,也可能成为一纸空文。

  如果一定要让家政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金,这笔费用势必要转嫁到雇主身上。然而没有哪个雇主愿意为家政公司分摊保姆社保费用。

  采访中,一位家住滨河新村的雇主说:“我每月支付了保姆的工资和管理费,凭什么还要由我来承担她们的社保费?”

  保姆:签订劳动合同想法不一

  《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后,对于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家政公司的员工想法不一样。

  从事了4年家政服务的许桂宾是企业内退职工,企业一直帮她缴纳“三金”。她说,《劳动合同法》要求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家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对她意义不大。她认为,对一些来自农村的同行,如果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就需帮她们缴纳”三金”,解决她们的后顾之忧。

  张巧敏通过家政公司介绍,在中泰世纪花城的一雇主家做保姆,3个月前她给自己买了一份养老保险。她认为,在某家政公司干的时间长了且相对固定了,公司应该与她们签订劳动合同,并帮她们缴纳保险金,但实际上没有哪家家政公司愿意与她们签订劳动合同。

  来自洛宁的张大姐由于干活细心,一直很“抢手”,她明确表示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家里有老人和孩子,农忙时还得回去帮忙,现在这样自由打工很好,签了合同反倒会受到限制。

  员工化管理难实行

  家政服务业要做大做强,必须走员工化的企业管理之路,这样,才能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但迄今为止,我市没有一家家政公司真正实行员工化管理。

  家政人员员工化管理为何这么难?

  温伦坤说,实行员工化管理就意味着要做好品牌,首先要对员工进行培训,这无疑增加了家政公司的运营成本。另外,员工化管理的家政人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虽然很多家政公司希望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稳定员工队伍,但又无力承担签订劳动合同后增加的运营成本。经营者和市场多方面的原因使得员工化管理难以推行。

  温伦坤说,为了做大做强我市的家政服务行业,协会也曾想选取几家实力较强的家政公司尝试员工化管理模式,但最后都不了了之。

  温伦坤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选取一家大的家政公司作为试点,获取家政公司员工化管理的经验。

  如何维护保姆权益

  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权益,究竟该如何维护?

  专家认为,要稳定家政服务行业,需对保姆实行特殊社保政策。可以由企业、雇主、家政从业人员三方共同出资购买保险,对一些短期从事家政服务行业的人员,可以由个人自行办理社会保险。

  而对于一些通过家政公司介绍、在固定劳动地点长期为雇主提供服务的,基于双方之间关系比较融洽,出于鼓励保姆劳动热情的目的,也可以由雇主方给保姆办理商业性质的综合保险。

  有专家建议,应考虑在《劳动合同法》中专门新增加一章,针对从事家政服务的保姆作出特殊规定,保障保姆的权益。到时,保姆就可以和城市打工者一样获得有《劳动合同法》保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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