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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版:楼市金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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瞄准春节楼市 把握市场先机
物权未办登记 合同是否有效
需把好保障住房申请关
房价不会出现大幅波动 涨幅将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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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 月 25 日 星期    【打印】  
解读《物权法》
物权未办登记 合同是否有效
  涧西区某开发公司问:在不动产物权合同中,物权未办理登记手续,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张彦立、鲁辉律师答复:你公司的询问涉及到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之间的关系问题。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这其实是把房产转移中的原因和结果加以区别,从而把合同的债权关系和物权关系区分开来。合同的效力是独立存在的,在签订之日就已经确定,不能通过合同是否履行反过来决定合同的效力。

  所以,从该条可以看出,合同的生效和物权的变动是两个法律概念,两者并不一定同时发生效力。合同有效并不代表物权变动有效;反之,物权未经登记,并不影响合同效力。反映在实践中,如果一方因为房产等物权未经登记而主张合同无效,是不能得到支持的。当然,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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