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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版:偃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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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村村通”三年完成357.86公里
四十五家专业合作社促农民增收
动感偃师
工商人员检测肉品质量
2007 数字里面读变化
2008 “好”字当头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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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 月 29 日 星期    【打印】  
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四十五家专业合作社促农民增收
  本报讯 2007年,缑氏镇唐僧寺村党支部书记郭向民发起成立了葡萄专业合作社,发展社员432人,种植葡萄5000亩,年产葡萄1200多万公斤,销售收入3000万元,平均每个社员收入6.9万元,合作社则实现盈利20多万元。在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下,偃师市逐步形成了以唐僧寺村为中心,沿207国道两侧,辐射府店、高龙、翟镇等乡镇的葡萄种植长廊。缑氏葡萄被国家农业部命名为“无公害产品”,缑氏镇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中国葡萄之乡”,该葡萄基地被省农业厅命名为“无公害葡萄基地”。

  这是偃师市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缩影。

  政策扶持。去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后,偃师市就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学习,并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偃师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意见》明确规定:凡2007年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且发挥较好作用、年终考核验收合格的,每个奖励3000元,引办单位奖励2000元;凡2007年达到“有章程、有登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成员名册、有组织和制度、有二次返利”标准的,且年终经考核验收合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奖励2万元,引办单位奖励5000元;凡2007年获得洛阳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称号的,每个奖励5000元;凡2007年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称号的,每个奖励1万元。

  宣传培训。偃师市农业部门、各乡镇通过办宣传板报、悬挂横幅、设立咨询服务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偃师市电台、电视台开辟专栏,积极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知识,提高群众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重要性的认识。同时,由偃师市农业部门牵头,定期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进行互助合作知识培训,2007年以来,先后举办培训班17期,培训社员1800人次。此外,专门印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指南》1000册、社员证2万个,统一免费发放,为农民群众组建合作社提供便利。

  强化服务。偃师市要求注册登记部门尽量简化登记注册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变登记管理为服务管理,对基本具备条件的积极引导动员;对手续齐全的一次登记成功,有关手续办理一步到位,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实施以“登记便农、品牌富农、合同帮农、经纪活农、红盾护农”为主要内容的“五项兴农工程”,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册农副产品商标、省著名商标等,增强农副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效益。推进标准化生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交通部门优先安排“村村通”工程,全面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制度,努力解决农产品运输难题。

  规范管理。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过程中,偃师市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做到推动不强迫,扶持不干预,参与不包办,献策不决策,坚持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和优惠政策推动、扶持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在工作中,重点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民办”,即突出以农民为主体的思想,促使农民独立自主地开展劳动合作、资本合作、技术合作和营销合作;“民管”,即注重“一人一票”,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重大事项由社员大会讨论决定;“民受益”,即采取“低购进、高售出”的办法,使社员真正从合作社得到实惠。

  去年以来,偃师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一直呈现较快的发展势头。截至目前,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5家,总数在洛阳市各县(市)区中位居第一;入社社员2016人,人均增加收入超过500元。    (吴利超 郭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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