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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顶替“马路早餐”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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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2 月 18 日 星期    【打印】  
《早餐经营规范》将于今年5月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此后个体经营的煎饼摊、油条摊等将被取缔。那么——
谁来顶替“马路早餐”的角色
  节后一上班,上班族又开始操心早餐。来自权威部门消息,中国烹饪协会起草的国内贸易行业标准——《早餐经营规范》将于今年5月正式实施,这是全国范围内首个早餐标准。按照这一标准规定,早餐亭、早餐车必须隶属于早餐经营供应单位,这就意味着以后个体经营的煎饼摊、油条摊等将被取缔。

  洛阳市民习惯把摆在马路边的煎饼摊、油条摊等临时个体摊点称为“马路早餐”,这些摊点也是很多市民上班前解决早餐问题的地方。那么,《早餐经营规范》实施后,谁来顶替“马路早餐”的角色,满足市民吃早餐的需求?

  早餐市场:一块大蛋糕

  从科学的角度讲,早餐在一日三餐中最重要,所以人常说:“早餐吃好,午餐吃饱,晚餐吃少。”然而,现在的年轻人很多是肚子里唱着“空城计”上班的。

  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是城市生活节奏快、工作压力大,因此,不少城市人为了赶时间,早餐一般都在街上解决。对这些人而言,品种齐全、口味大众化、价格相对低廉的马路摊点无疑成为首选,卫生问题倒鲜有人在意。

  早餐市场成为商家眼中一个大蛋糕,“马路早餐”也在努力分一杯羹。

  从《早餐经营规范》内容看,取缔煎饼摊、馄饨摊、油条摊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卫生状况让人不放心。市工商部门有关人士说,“马路早餐”经营者大都没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卫生状况令人担忧。

  为此,《早餐经营规范》首次提到,早餐亭、早餐车必须隶属于早餐经营供应单位。而对于早餐经营供应单位又要求必须是连锁企业;有统一加工、配送中心;统一品牌、形象、产品和服务;配送食品要留样。

  市民:希望因势利导

  长乐街一位“马路早餐”经营者说,他们干这一行也有自己的“潜规则”:一般在家属区、背街小巷;遇到卫生集中整治的特殊时期,就停业;平时营业时间一般在8点钟以前,“双休日”营业时间相对长些。

  从采访情况看,“马路早餐”经营者多是老年人、外地进城农民工,经营范围包括煮鸡蛋、油条、油饼、豆腐脑等,本儿小量大。

  对将要取缔“马路早餐”,多数市民在接受采访时希望能够不搞“一刀切”,而对其因势利导,加强管理,使之更加卫生,让大伙儿吃着更放心。

  市烹饪协会:对市民生活影响不大

  对中国烹饪协会起草的《早餐经营规范》,市烹饪协会有关负责人说,目前还没有接到上级协会有关通知,也不清楚具体内容。在听到主要内容介绍后,这位负责人表示,《早餐经营规范》正式实施后,对市民生活影响不大。

  这位负责人说,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过程中,我市对过去存在的“马路早餐”进行了集中整治,已经基本取缔,现在大多数早餐摊点已经实现进店经营,市民、经营者已经接受,一些地方出现的“回潮”现象从整体上不会对市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市法律界有关人士认为,从目前情况看,这一规范属于行业标准,主要是引导、推动、规范行业发展,应该不具有强制性。换句话说,对经营者约束力不强,关键看各地在城市管理中如何具体操作。

  前景:规范提升大势所趋

  按照《早餐经营规范》要求,早餐店、早餐亭、早餐车,早餐经营供应单位、食品供应商应在指定位置悬挂经营统一标志,对营业时间、供应品种、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其他特殊规定应明示;早餐店应提供调味品,制作煎炸食品应该避免高温或者长时间加热;服务人员应统一着工装,佩戴工卡等。其实,这一规范流程在我市的“阳光早餐”工程已经运行了近4年。

  2004年夏,我市开始实施“阳光早餐”工程,早餐品种比较齐全,且符合洛阳人口味,价格略高于小摊点, 但就餐环境卫生,市民普遍觉得放心。目前,市区设立“阳光早餐”点6个,有20辆早餐车。

  同时,一些相关单位也组织早餐车到社区、小巷卖早餐,但早餐车、早餐供应点过少,早餐供应品种较为单一,远远不能满足市民需求。

  市有关专家呼吁,规范早餐供应是大势所趋,有关部门应当将早餐服务纳入“菜篮子工程”,通过对个体早餐市场的规范、监督、提升,让“阳光早餐”早日全面接替“马路早餐”,为市民提供健康、丰富、营养的早餐。

  本报记者 王继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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