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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第十四批扶贫联络组莅洛
全力开展旧城改造工作
着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寻找美丽中华
寻找文明洛阳
哥哥“交棒” 弟弟“接棒”
山山栽上“能源树”
丝路跨国申遗:增辉厚重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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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2 月 26 日 星期    【打印】  
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部署旧城改造等工作时提出
全力开展旧城改造工作
着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昨日上午,市委书记连维良主持召开相关会议,对旧城改造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研究了城市集中供热等问题。

  市领导郭洪昌、李兴太、常振义、周宗良、尚朝阳、张政等参加会议。

  会议重点听取了市建委关于旧城改造工作的汇报,并对相关方案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会议指出,做好新形势下旧城改造工作,符合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是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需要,也是提升城市形象的需要,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勇于面对存在的困难,积极在研究政策上下工夫,在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上下工夫,在探索具体办法上下工夫,增强信心,全力做好旧城改造工作。各城市区、相关部门要立足实际,抓紧制定出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旧城改造实施意见、规定和办法,立即开展相关工作,按计划、分阶段、有目标地快速推进。要加强对旧城改造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各城市区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坚持周例会制度和周报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不断加大对旧城改造工作的指导、协调、督察力度。要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审批体制,落实“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创造性地开展旧城改造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将影响安全、消防、居民生活、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景观等的区域列为旧城改造的重点来抓,确保该项工作快速、健康、有序开展。

  会议强调,开展旧城改造工作必须重视以下十方面工作:一要结合各区实际情况,多策并举,综合运用商业开发、城市区政府自主开发等多种形式,全力推进此项工作;二要以城市区为主体,适当下放权力,保证城市区在旧城改造中享有一定的收益权等;三要统一规划,提高效率,各城市区在市规划部门指导下可按区域作出城市设计;四要注重旧城改造风格,瀍河回族区、老城区以及西工区的部分旧城改造,必须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结合起来,要增加和恢复更多历史文化名城的符号;五要同步加强信访工作,切实解决好旧城改造过程中涉及的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六要同步开展违法建筑的普查、定性工作,结合旧城改造工作做好违法建筑的建档,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         (下转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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