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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版:社会·体育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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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3 月 12 日 星期    【打印】  
红绿灯下 洛阳市交警支队协办
危险!不要“跨栏”
  开栏语 当前,影响我市形象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较突出。花会将至,为了给中外游客留下美好印象,我们与市交警支队联合开设《红绿灯下》栏目,通过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呼吁大家文明行路、文明行车,树立洛阳的良好形象。

  本报讯 (记者 刘爱国)一男子跨越护栏横穿马路,被一辆飞驰的轿车撞飞到空中,又重重摔在地上……这是中央电视台记者无意拍到的一个镜头,这个镜头后来被多家电视台作为交通栏目的片头。

  两侧设立护栏的路段,本来就是事故高发区。但一些群众不想绕远路,时不时在车流如织的路上进行“跨栏”表演,让人替他们捏着一把汗。

  记者发现,我市一些路段,马路“跨栏”的场景时常上演。

  昨日中午,中州路鸿诚商厦大门前的路段,一名男青年不顾路上飞驶的车辆,飞身跨过护栏。但是,他很快被交警叫住,遭到严厉批评。当交警宣布对其处以50元罚款时,该男青年一脸惊诧:跨护栏也要罚款?以前没听说过啊。交警详细地向他讲解了有关规定,他低下头,表示以后再也不跨越护栏了。

  《交通安全法》第63条明确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有扒车、强行拦车或者是妨碍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违者处以50元以下罚款。

  交警二大队教导员隋军说,牡丹花会临近,希望那些爱“跨栏”的朋友收敛一下,以免发生交通事故,同时也在中外游客面前“给洛阳挣点面子”。

  记者 高山岳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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