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数据采集主要采用什么方法?
答:内容包括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基本指标反映文明城市创建的基本情况,包括: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7大项30条,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277个子项目。特色指标反映城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特色、城市整体形象,包含创建工作集中宣传、荣誉称号和城市整体形象3条。测评总分为100+16分,其中基本指标100分,特色指标16分。数据采集主要采用听取汇报、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实地考察、整体观察6种方法。其中实地考察具体有3种方式,一是实景(情)模拟验证,如拨打法律服务热线,拨打维权举报电话等;二是实地调查,即实地对照分析,如实地查看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记录等;三是实地观察,即根据实地观察量表要求,在实地考察点、在一定时间内,对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