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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版:洛 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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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5 月 15 日 星期    【打印】  
洛浦漫笔
“文化”是用来卖钱的吗?
汪金友
  近日,号称国内迄今为止唯一一本“年轻态”红学著作的新书《非常品红楼》,刚一出版就引起舆论哗然。作者在书中以调侃的笔触,抛出了“黛玉宝钗原型本是男儿身”、“黛玉原是女首富”、“黛玉适合进入娱乐圈”等另类观点。联想到不久前“李白是古惑仔”、“李清照好色”、“大禹也有婚外情”等惊人之语,当下蔓延的一股文化低俗风气,引起了不少专家的忧虑(据4月28日《人民日报》)。

  文化艺术市场每次出现这样的“惊人之语”,都会招致一片斥责之声。有人骂他们“荒诞无稽”,有人骂他们“哗众取宠”,有人骂他们“博取名利”,有人骂他们“不知羞耻”。更多的人则说他们是“庸俗”、“低俗”、“恶俗”,是“伪文化”和“劣文化”,“不是社会的主流,必然被读者所淘汰”。

  可是,为什么这些“庸俗”、“低俗”和“恶俗”的东西,就像菜园里的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而且是“越割越旺”呢?

  这些年,在不知不觉中,我们已经把绝大多数的文化产品推向了市场。无论作者还是出版社,如果要出一本书,首先要看能不能卖出去。仅仅卖出去还不行,还要从中赚到钱。因为出版社要靠卖书开工资,书的作者也要靠卖书来提高自己的幸福指数。那么在作者和出版社的眼里,什么样的书才算是好书?很自然,第一标准就是卖得快的书、印数多的书、赚钱多的书。

  在市场中,最有生命力的不是“高雅”和“纯洁”,不是“正义”和“进步”,而是“销量”和“利润”。无论你是物质产品还是精神产品,也无论你是圣洁还是低俗,在不违犯法律的情况下,只要有人需要,就会有人生产;只要有人买,就会有人卖;只要能赚钱,就会有人坚持、有人叫好。

  我们都知道《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他在“茅椽蓬牖,瓦灶绳床”、“新妇飘零”、“爱子夭亡”,穷得几乎连饭都吃不上的情况下,仍然“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坚持去写《红楼梦》,一直到死,也没有写完。还有那个“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的贾岛;“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的卢延让等,也都是以苦为乐,以写为本,只想给后人留下一笔精神遗产。

  时至今日,这样的“傻子”越来越少了。无论是“小文人”、“大文人”、“年轻的文人”、“年老的文人”、“城里的文人”、“农村的文人”,大都不安于自己经济生活的现状。他们也想住小洋楼,也想买小汽车,也想拥有一大笔资产,也想让老婆孩子都有好日子过。他们更会常常去想,那些没文化的老板,那些只会唱几首歌的明星,凭什么就该过上荣华富贵的生活?

  我们也不能责怪观众和读者,他们并没有“低俗癖”。只是生活的压力太大了,所以就想找点轻松的东西,随便“消遣”一下。你说“关公好色”,你说“诸葛亮是中国历史上最虚伪的男人”,你说“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源于婚外情”,他们根本就不信。只是换换脑筋,一笑了之。所以我们也不必大声惊呼“狼来了”。如果“狼”真的来了,谁还坐得住啊?

  “文化”是一个社会最神圣最高雅最美好的精神产品,根本就不是用来卖钱的。虽然文化市场也可能出现一时的“狂躁”和“低俗”,但终归不能长久。等到有一天,我们的作家和编辑们都不缺钱了,就肯定不会再去为“五斗米”折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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