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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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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微调农民工子女
义务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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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5 月 17 日 星期    【打印】  
我市微调农民工子女
义务教育学校
  本报讯 (记者 李燕锋 实习生 刘江丽)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我市城市区接受进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学校名单出台。

  据了解,在2007年确定的77所对农民工子女开放的学校名单中,今年新增了市五十中学和市五十二中学,取消了市第七中学和市第十中学。今年对农民工子女开放的学校中,初(完)中学校有3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有6所,小学37所。此外,各县(市)教育局将结合实际,指定当地接收农民工子女就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要求,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进入市教育局指定的学校就读,待遇与城市区学生一样。到非指定学校就读的初中、小学学生,按城市区初中、小学规定的借读费收费标准交纳一定的费用。

  农民工子女入学时,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流入地派出所发放的暂住证(务工人员还必须持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学校提出申请,由指定学校负责安排学生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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