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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5 月 30 日 星期    【打印】  
物权与房地产
70年后,房子属谁?
  涧西区王女士问:去年我在新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土地使用权证上显示的期限为70年。70年后,我的房子怎么办?

  河南广文律师事务所冯晓曼、陆东芳律师:王女士反映的问题比较有代表性,购房人只能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人是国家);对房屋则享有所有权,只要房子存在,物权就永远存在。这就是说,房子是自己的,使用的国有土地却是有期限的。

  房地一体但期限却不一致,王女士的疑问同样困惑着其他购房者。新实施的《物权法》解决了这个问题。《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可见,因王女士所购买的商品房是住宅,土地使用权70年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因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大家的房屋所有权也就一直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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