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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全体驾驶员倡议书
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公车、警车管理使用的通知
团市委 市少工委倡议书
市教育局制定措施杜绝违犯交通法规行为
洛阳警备司令部倡议书
市民政局倡导社区工作人员“从我做起”
洛阳日报社倡议书
市劳动保障局关于
营造文明交通环境的措施
市老年体协自行车
委员会倡议文明骑行
市直机关倡议书
市交通局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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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6 月 5 日 星期    【打印】  
市教育局制定措施杜绝违犯交通法规行为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治理闯红灯行为,争做维护交通秩序的模范,树立遵纪守法的良好形象,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按照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市教育局特制定遵守交通法规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措施如下:

  一、广泛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城市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不闯红灯宣传教育活动,强调闯红灯可能带来的危害性。各学校要主动联系辖区民警为广大师生上交通安全知识课,组织观看交通安全宣传光盘或交通安全图片展览。通过上交通安全课、制作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散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浓厚氛围,使广大师生自觉遵守不闯红灯的交通规定。

  二、广大教职工要带头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广大教职工除教育学生不闯红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外,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增强法制观念,要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坚决杜绝闯红灯等违犯交通法规的行为发生。

  三、严厉打击闯红灯违法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遵守交通法规闯红灯的教职工要严肃处理。凡教职工有闯红灯行为被公安机关通报,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取消当年评先、评职称资格;学生闯红灯,取消当年评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资格,班级累计10人次以上,取消本年度评先进班集体资格。教职工和学生违犯交通法规,每学期闯红灯累计20次以上,并被交警部门通报的学校,校长要向教育局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学校本年度评先资格。

  四、定期举办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和遵守交通法规评比竞赛活动。通过卷面形式,演讲比赛,节假日走上街头,学生开展小小交警操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交通法,号召全民积极维护交通法规,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争做文明好市民。开展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评比竞赛活动,对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学校和教职工、学生要给予通报表扬。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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