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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版:嵩县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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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6 月 6 日 星期    【打印】  
违法采选依法取缔 安全隐患坚决消除 污染企业停产治理
嵩县强力整治矿山资源开发秩序
  本报讯(特约记者 罗孝民)6月2日,记者在嵩县何村乡箭凹村马岭看到,原来人声鼎沸、炮声隆隆的山沟恢复了平静,所有违法开采钼矿的人员被驱散,工棚被拆除,设备被清理出矿山,电线杆被拔掉拉走,矿洞口被封闭。这是嵩县下狠招治理整顿和规范矿山资源开发秩序的一个缩影。

  嵩县具有丰富的矿产,有储量丰富的黄金、钼、钛、铁等有色金属,有萤石、钾长石、重晶石等非有色金属。近年来,随着矿产业的兴起,一些违法开采、“三小”选矿、违规生产等现象不断出现,造成矿产资源浪费、安全隐患增多、环境污染严重。

  去年以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态立县,和谐发展”的原则,打响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战役,并结合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及时开展“回头看”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的矿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建国土资源保卫警察大队,制订下发实施方案,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乡镇、委局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实行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公安局、安监局等13个单位长期分包乡镇责任制,成立由县纪委、组织部、两办督察室牵头的13个跟踪部门履职情况督察组,形成了县政府统一领导,乡镇政府属地管理,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月21日、4月26日,县里两次召开大型动员会议,乡镇书记、乡镇长,全县180多个矿业权人全部参加,公安、安监、环保、国土等部门现场宣讲政策,形成治理整顿的强大声势。在动员会上,县委书记马振宇说:“嵩县的优势在山水,潜力在山水,希望在山水。矿业秩序整顿和规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关系到县域经济的正确、健康发展,各有关单位一定要做实做好。”县里组织13辆矿业秩序整治宣传车,集中到13个有矿产的乡(镇)及重点矿区进行法律、法规巡回宣传,散发宣传材料5000份,张贴标语800张。县电视台开辟治理整顿专栏,对集中整治行动“回头看”开展全程跟踪报道,对重点案件予以曝光,为全县矿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营造了良好氛围。

  县委、县政府还专门出台矿业开发秩序管理十条规定,主要实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包乡镇责任制,分包单位与乡镇承担连带责任,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健全信息网络,县有联合执法小组,乡有检查点,村有信息联络员,做到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国土、安监、公安、电业、工商等执法部门依法受理、查处矿山违法行为,按照职责分工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各类涉矿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以移交函形式书面移交,一追到底;建立矿产秩序整顿例会制度,县整顿领导小组每周听取一次分包单位和乡镇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严格责任追究,严格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电力供应审批程序,未经县整顿领导小组审批的一律不予供应。对乡镇发生严重非法采矿造成不良后果的,分别对乡镇和分包单位记较大过错、重大过错,直至实施一票否决。

  县有关职能部门重拳出击,对违法违规采选行为、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集中整治。县长王琰君带队深入乡村拉网式排查,并要求“对违法开采坚决取缔,对存在安全隐患和污染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决不留后患”。截至目前,全县各乡镇分包单位,组织出动联合执法车辆145台次、执法人员850余人次,出动铲车6辆,切断电源20处,切割电力线路4700米,封填废弃硐口(井)339个,炸毁硐口18个,扣压设备62台,打击非法洗硐15处,取缔违法违规采矿点318个,行政拘留14人,刑事拘留11人。嵩县的违法违规采选现象已经得到取缔,查处的安全隐患和污染单位正在停产治理,嵩县的矿产资源开采秩序得到根本性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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