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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7 月 3 日 星期    【打印】  
市区违法建筑,拆除!
9月底前完成拆除工作
  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即日起至10月中旬,我市将开展集中整治违法建筑专项活动。据悉,这是新修订的《城乡规划法》实施以来,我市首次对市区违法建筑实施的大规模整治活动。

  这次集中整治范围包括城市规划区内东至白马寺风景区、南至郭寨收费站、西至西南环高速公路、北至310国道内的区域。此外,还将对城市出入口、王城大道全线、开元大道全线、龙门大道全线进行重点整治。

  整治内容主要包括两项:一是重点拆除占压城市规划道路、公共绿地、消防通道、破坏城市风貌等严重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破坏城市形象、妨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建(构)筑物(包括各类广告设施);二是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停工通知书或拆除决定书后,没有停工和拆除的违法建(构)筑物。

  根据集中整治活动安排,7月底前,各城市区要开展对辖区内违法建筑的普查、登记、建档等工作;8月底前,各城市区要明确拆除时间表;9月底前,各城市区要完成拆除工作;10月中旬前,市有关部门将对拆除工作进行验收。

  昨日下午,我市召开相关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副市长丁福浩出席会议并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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