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拉萨7月10日电 (记者
边巴次仁)西藏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白玛赤林10日下午在拉萨说,截至目前,西藏司法部门已经对参与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的42名不法分子判刑。
白玛赤林是在印度和意大利进藏采访团记者招待会上说此番话的。他说,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今年的4月29日举行宣判大会,当日,有30名不法分子被判刑,获刑最轻的为3年有期徒刑,最重的被判无期徒刑。
6月19日和20日,西藏拉萨市达孜县、林周县、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和山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参与“3·14”事件的12名不法分子判刑。
至此,西藏政法机关共依法对42名不法分子进行了判决。